越共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表示,國有企業經濟通過引領和調節經濟的能力發揮主導作用,但不依賴補貼和壟斷。

中央完善體制和執法指導委員會7月6日發佈了越共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在第一次會議上的結論,同意財政部黨委關於機制、政策和體制化國有企業經濟發展方針的報告。

根據結論,國有企業經濟被視為一個整體,包括國家預算、公共資產、土地、資源、基礎設施、國家儲備、國有企業、國有信用組織和國有資本,按照政治局第79號決議的方向。

總書記強調,國有企業經濟發揮主導作用,但不是通過口號、補貼、壟斷、行政優待或請求-給予機制。這一作用必須通過引領、調節、保持宏觀經濟穩定、確保經濟重大平衡以及主導關鍵、必要和戰略領域的能力來體現。國有企業經濟必須遵守市場紀律、財務紀律,提高治理質量和問責制。

指導委員會要求審查整個與國有企業經濟相關的法律體系,以確定需要修改、補充或新頒佈的規定,其中包括必須在2026年內處理的內容。

資源管理將從分散方式轉變為全生命週期統一治理,從規劃、分配、管理、開發、使用到核算、監督和評估效益。使用效率、附加值和可持續發展貢獻將是主要衡量標準。

對於國有企業,指導委員會要求大力改革治理,遵循現代、透明和競爭標準;在創新、數字化轉型、綠色轉型以及帶動關鍵領域發展方面發揮帶頭作用。結論還強調堅決防止集團利益、後花園、任期投資以及企業長期虧損但責任不明的狀況。

越共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國有企業經濟不依賴補貼和壟斷

優先吸引具有現代技術的外商直接投資

指導委員會同意大力轉變外商直接投資吸引政策,向選擇性方向,優先吸引具有現代技術、高附加值、加強與國內企業聯繫、促進綠色轉型、數字化轉型、人力資源培訓和提高經濟自主能力的項目。

投資優惠將與投資方在技術轉讓、研發、越南勞動力培訓、提高國內附加值、發展本地供應商、保護環境和遵守法律方面的實際成果和具體承諾掛鉤。

指導委員會要求不進行泛泛優惠,不追求項目數量或註冊資本規模,同時不以環境、經濟安全、數據安全、國防、安全和長期利益為代價吸引短期、低溢出效應的項目。

越南還將研究對未履行承諾的投資方收回優惠的機制,同時加強轉讓定價、貿易欺詐以及環境、數據、金融、國防和安全風險的管控。目標是使外商直接投資不僅投資于越南,而且為越南的生產能力、技術、治理和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做出實質性貢獻。

指導委員會確定河內、胡志明市及周邊地區的空氣汙染是嚴重而緊迫的問題,直接影響人民健康、生活質量、勞動生產率、投資環境和可持續發展。

因此,指導委員會要求建立跨區域協調機制,全面清查排放源,建設現代化監測和預警系統,同時嚴格控制交通、建築、工業、垃圾焚燒和農業副產品燃燒的排放。貫穿始終的觀點是,不允許汙染長期存在而不明確責任、整改期限和成果評價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