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表示,国有企业经济通过引领和调节经济的能力发挥主导作用,但不依赖补贴和垄断。
中央完善体制和执法指导委员会7月6日发布了越共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第一次会议上的结论,同意财政部党委关于机制、政策和体制化国有企业经济发展方针的报告。
根据结论,国有企业经济被视为一个整体,包括国家预算、公共资产、土地、资源、基础设施、国家储备、国有企业、国有信用组织和国有资本,按照政治局第79号决议的方向。
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经济发挥主导作用,但不是通过口号、补贴、垄断、行政优待或请求-给予机制。这一作用必须通过引领、调节、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确保经济重大平衡以及主导关键、必要和战略领域的能力来体现。国有企业经济必须遵守市场纪律、财务纪律,提高治理质量和问责制。
指导委员会要求审查整个与国有企业经济相关的法律体系,以确定需要修改、补充或新颁布的规定,其中包括必须在2026年内处理的内容。
资源管理将从分散方式转变为全生命周期统一治理,从规划、分配、管理、开发、使用到核算、监督和评估效益。使用效率、附加值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将是主要衡量标准。
对于国有企业,指导委员会要求大力改革治理,遵循现代、透明和竞争标准;在创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转型以及带动关键领域发展方面发挥带头作用。结论还强调坚决防止集团利益、后花园、任期投资以及企业长期亏损但责任不明的状况。

优先吸引具有现代技术的外商直接投资
指导委员会同意大力转变外商直接投资吸引政策,向选择性方向,优先吸引具有现代技术、高附加值、加强与国内企业联系、促进绿色转型、数字化转型、人力资源培训和提高经济自主能力的项目。
投资优惠将与投资方在技术转让、研发、越南劳动力培训、提高国内附加值、发展本地供应商、保护环境和遵守法律方面的实际成果和具体承诺挂钩。
指导委员会要求不进行泛泛优惠,不追求项目数量或注册资本规模,同时不以环境、经济安全、数据安全、国防、安全和长期利益为代价吸引短期、低溢出效应的项目。
越南还将研究对未履行承诺的投资方收回优惠的机制,同时加强转让定价、贸易欺诈以及环境、数据、金融、国防和安全风险的管控。目标是使外商直接投资不仅投资于越南,而且为越南的生产能力、技术、治理和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做出实质性贡献。
指导委员会确定河内、胡志明市及周边地区的空气污染是严重而紧迫的问题,直接影响人民健康、生活质量、劳动生产率、投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指导委员会要求建立跨区域协调机制,全面清查排放源,建设现代化监测和预警系统,同时严格控制交通、建筑、工业、垃圾焚烧和农业副产品燃烧的排放。贯穿始终的观点是,不允许污染长期存在而不明确责任、整改期限和成果评价标准。
(编译:张悦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9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