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7日晚,越南永祿鄉人民委員會表示,已對在Rạch Cầu Suối路(第15村)上未按規定地點扔垃圾的三起案件進行了行政罰款。
為開展環境保護和保持城市景觀工作,通過排查該路段上的安全監控攝像頭系統,越南永祿鄉人民委員會發現了三起未按規定地點扔垃圾的案件。
其中,監控攝像頭記錄到一名男子騎摩托車經過時,將一袋垃圾扔在路邊。同時,一名女子騎摩托車停下,攜帶一大袋垃圾扔在路邊。
這三起未按規定地點扔垃圾的案件均被越南永祿鄉人民委員會處以行政罰款,總額為450萬越南盾。
未來,越南永祿鄉人民委員會將繼續通過監控攝像頭系統結合定期巡邏,及時發現並嚴肅處理違反環境保護的行為。
同時,建議民眾嚴格遵守垃圾收集和處理的規定,不要亂倒、亂燒垃圾,為當地打造越來越綠色、清潔、美觀的生活環境貢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