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治省向內務部提出建議,研究考慮將土地登記辦公室分支機構的若干職能任務移交給鄉級人民委員會,並按照政府第105號決議的方向重組土地登記辦公室。
河靜省也建議內務部提議政府考慮保留省級土地開發中心直屬省人民委員會的模式,不將其歸入廳局下屬的公立事業單位。
針對這些內容,內務部表示,根據第35/2025號法令的規定,農業與環境部有責任管理、指導、組織實施本部門管轄領域的機構,其中包括土地國家管理工作。
目前,根據被交付的任務,農業與環境部正牽頭協調各部委、地方及相關機構,起草並建議修改、補充2025年《土地法》若干條款,以按規定提交有權機關。
因此,內務部建議地方在修改、補充上述《土地法》過程中向農業與環境部提出意見。
在修改補充《土地法》尚未頒佈期間,土地開發中心和土地登記辦公室的整頓、完善工作按照2025年《土地法》及其實施指導文件的規定執行。
在職能任務範圍內,內務部記錄地方意見,並將在必要時研究、參與、配合農業與環境部處理此內容。
第105號決議對土地領域事業單位的整頓是如何規定的?
在第105號決議中,政府要求各部委、地方繼續整頓文化、體育旅遊、農業環境及其他領域的事業單位。
對於農業環境領域,屬於農業環境廳的公立事業單位按方向進行整頓,最多不超過7個提供公共服務的公立事業單位,對應7個領域。
包括土地登記、土地開發、農業推廣、農業服務、環境服務、森林管理和自然保護、堤壩管理,其中交付1個單位服務於國家管理(如有),且不計算自我保障經常性支出以上的單位。
根據決議,鄉級人民委員會決定成立提供基本、必要、多行業、多領域公共服務的公立事業單位。包括文化、體育、旅遊、信息、傳媒、環境、農業推廣、都市等,屬於鄉級人民委員會,基於現有的提供基本、必要公共服務的公立事業單位。
同時依法規定該單位的職能、任務、權限、組織架構並確定其財務自主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