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際金融中心(VIFC)已正式接收首批10家成員,形式為“投資與基金管理公司”。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VIFC在胡志明市執行機構主席張明輝武在10月27日的專題討論會上表示,VIFC的法律框架已經完成,下一步將聚焦投資基金和基金管理,計劃在11月內發佈接收投資基金的流程和規章。

張明輝武在開幕發言中稱,新的金融資源不僅是資金流,還必須與全新的運作方式、發展模式和工作方法相結合。他指出,胡志明市擴大與平陽省和巴地頭頓省的連接後,將形成多樣化的工業、服務和貿易空間,並擁有海洋經濟、物流、天空和地下空間的發展潛力。

出席同一討論會的原美國駐越南大使、VIFC-HCMC顧問馬克·納珀表示,越南在一年多時間內建成了VIFC的法律框架,成立了國際仲裁中心,並吸納大型金融機構作為成員,速度很快。他認為,所有金融中心都始於信任,投資者會因正確的決策和信任的建立方式而來。

峴港國際金融中心執行機構成員委員會主任奧斯卡·恩朱古納表示,吸引資金需要建立投資者信任,包括為參與的投資者制定明確的規則和規定,並以透明和公平的方式實施政策。他指出,投資者來越南不僅因為商業環境,還在尋找明確的商業機會,稅收等優惠機制也很重要,可預測性越高越能增強投資者信心。

龍資本越南投資基金管理股份公司總經理黎英俊博士認為,VIFC在稅收上難以與其他金融中心競爭,但可以通過信任來競爭,需要讓投資者看到在VIFC能做哪些在新加坡或倫敦做不到的事。他同時指出,目前最大的差距在於讓投資者知道一個項目的審批期限,因為投資者可以定價信用風險,卻無法定價何時獲批。

VIFC-HCMC首席執行官理查德·D·麥克萊倫表示,VIFC已設計一站式機制,使投資者可以簽訂合同,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國際仲裁等標準。但他認為,建立投資者信任需要約10年時間,而非僅1至2年。他預計未來6個月內VIFC將出現100萬美元、1億美元甚至數百萬美元的實際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