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市:在海防市吉碑機場附近的禁飛區放飛一隻長度超過3米、裝有LED燈的哨子風箏,一名64歲男子及其兒子被警方處罰。

7月19日,海安坊警方通報稱,已對一名64歲男子及其34歲兒子(居住在Đằng Hải 1居民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罰款460萬越南盾,原因是他們在禁飛區放風箏,威脅航空安全。

幾天前,海安坊警方巡邏隊發現這對父子正在家門口放飛一隻大型哨子風箏。風箏長3.2米,包有紅黑布料,上面裝有7根竹管組成的哨子裝置和紅藍閃爍的LED燈系統,使用尼龍線放飛。

越南海防市吉碑機場附近放風箏,一對父子被罰款460萬越南盾

由於放飛位置位於吉碑國際機場禁飛區內,職能部門已製作筆錄,沒收物證並立案處理。

當地警方的這一行動是在吉碑機場因外來物體持續受到飛行安全威脅的背景下展開的。6月6日至7日,該區域記錄到來源不明的飛行器入侵,導致一個航班延誤起飛,兩個航班備降其他機場。

此前3月,安老縣放飛的一隻長2.6米、發光的哨子風箏曾導致吉碑機場6個航班時刻表被打亂。

《人民防空法》嚴格禁止在機場淨空保護區內操作無人機、放飛氣球、風箏、使用激光燈或大功率光源。當局建議民眾、組織和企業嚴格遵守規定,不得在禁飛區使用飛行物體。

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