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峴港的公園和公共區域提供電動車租賃服務,供兒童玩耍,存在事故隱患。
7月19日晚,在文進勇路(和春坊)的公園區域,人們聚集遊玩納涼。這個寬闊的公園內有超過5個經營點,提供多種成人和兒童娛樂及餐飲服務,其中最突出的是電動車租賃服務。
幾乎每個經營戶都有數十輛不同款式的迷你電動車,從電動摩托車、三輪車到電動汽車,適合不同年齡段的兒童。




據《年輕人報》記者觀察,許多電動車尺寸相當大,配備LED燈、喇叭和音響系統。特別是,一些兩輪摩托車款式的電動車時速可達30-40公里,直接交給兒童駕駛。
經常帶孫子到屋前公園遊玩的當地居民黃氏翠表示,她最怕這種兩輪摩托車類型的車。
“有一次我推著孫子散步,幾個孩子開車失控,撞到我腳上腫了。從那以後我再也不敢帶孫子去這個區域,只走人行道或草地。” – 翠女士說。
在眾多出租車型中,有的由成人遙控,有的則直接交給兒童自行駕駛。供兒童自行駕駛的車型通常適合6歲及以上兒童。
許多情況下,兒童駕駛時常加速飛馳,然後像電影裡那樣“漂移”。與此同時,許多家長只顧玩手機,放任孩子自己開車。
值得指出的是,幾乎整個娛樂區域沒有隔離或限制,車輛隨時可能衝上馬路或草坪。

車輛自由上下馬路,無限制區域
類似地,在南和春公園(五行山坊)區域,電動車租賃服務也蓬勃發展。該區域居民較少,兒童們在公園和馬路下快速駕駛電動車。
陳氏雪絨(五行山坊)表示,該區域兒童經常將車開到馬路下或開得很遠。
“雖然居民稀少,但仍有汽車和摩托車通行。只要出現意外情況,兒童很容易慌亂,導致碰撞。” – 絨女士說。

在和慶坊行政中心前的廣場區域(阮生色路),電動車租賃服務也在興起。
由於這個廣場區域相當寬敞,且在同一區域有多種經營類型,在此遊玩的人們幾乎都處於時刻警惕孩子的狀態,擔心兒童駕駛的電動車隨時可能撞到人。
據觀察,許多電動車租賃經營戶幾乎只負責收款後交車,很少關注駕駛者的年齡或安全規則指導。

已要求整頓,坊主席負責
此前,7月7日,峴港市建設廳已發文要求各地方和單位整頓轄區內公園、廣場和公共空間內兒童玩具電動車不安全運營的情況。
文件要求各鄉、坊人民委員會繼續嚴格執行城市秩序管理計劃,明確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對城市秩序和人行道違規情況向市人民委員會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