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需幾秒鐘,一張廣告就被貼到電線杆上,但要清除它、去除膠水並恢復表面卻需要很多人力和公共資源。
要想街道長久清潔,城市不能僅僅繼續開展清理行動。必須追查到組織者、僱傭張貼者以及受益者,強制他們消除後果,同時為正當需求創造合法的廣告渠道。
據《青年報》在平興和坊的記錄顯示,張貼者只需將車停在路邊,塗膠水,貼上傳單,然後迅速轉移地點。整個過程只需幾秒鐘。記者反映後,坊公安已傳喚相關人員處理,他們必須親手撕下已貼的傳單。
在上述案件中,違法者僅用幾秒鐘就造成汙染,但社區和職能部門處理、補救的時間卻要長得多。紙片或許可以撕下,但膠水痕跡和粗糙的表面仍會殘留。
在過去三年中,胡志明市已動員超過40萬人次撕下近350萬張違規傳單和廣告。這些數字背後是幹部、戰士、團員、市民的時間以及社會為處理後果所付出的成本。
亂貼廣告因此不僅僅是美觀問題。電線杆、樹木、公交候車亭和公共設施都是服務社區的資產。
擅自將這些表面變成免費廣告牌,實質上是將公共空間用於私人利益。廣告商可能從數百張傳單中找到客戶,而社區卻要承擔衛生、維修費用,並忍受雜亂的環境。
現行法律已有明確規定。2012年《廣告法》第8條第16款禁止在公共場所的電線杆、燈柱、交通信號燈柱和樹木上懸掛、放置、張貼或塗畫廣告產品。
自2026年5月15日起,第87/2026/NĐ-CP號法令第50條第1款規定,違規個人可被罰款500萬至1000萬越南盾。違規組織將被處以雙倍罰款。違法者還將被強制拆除或清除廣告。
罰款金額已大幅提高。當前問題並非缺乏制裁手段,而在於能否準確確定責任人。直接張貼者應對其行為負責。若有證據,僱傭、指使或組織張貼者也應受到處理。
被廣告宣傳的產品或服務提供方需說明其與傳播活動的關聯。如果僅處罰僱傭人員,處理僅觸及最後一環,難以影響受益者。
傳單上的電話號碼是核實的重要線索。城市已計劃收集電話號碼、地址和廣告內容,移交公安機關檢查。但電線杆上出現的電話號碼並不能自動證明機主就是張貼者或僱傭張貼者。
在處理前,職能部門必須通知相關人員解釋情況,並對照交易地址、經營場所、監控影像以及直接張貼者的陳述。嚴格管理並不等同於根據一個電話號碼就推定責任。
確定違法者後,補救措施必須切實執行。造成後果者需自行撕除廣告並恢復公共空間。若設施受損或公共力量代為處理,城市應研究建立機制,強制違法者償還實際的衛生和維修費用。
該機制必須有法律依據、透明的計算方式和具體憑證。當需要同時支付罰款和恢復費用時,僱傭他人張貼數千張傳單將不再是一種廉價的營銷方式。
胡志明市還需將定期清理行動轉化為常態化管理流程。每一起舉報都應通過照片、時間、地點進行記錄,並在各坊之間共享,以發現跨區域活動的案例。效果不應僅以出動人數或撕毀傳單數量來衡量。更有意義的指標是:被確定的個人和組織數量、已執行的處罰決定數量、強制整改的案例數量以及再犯率。
然而,處罰只是解決方案的一半。關於工作、租房和民生服務的信息反映了真實需求,尤其是在工人、學生和自由勞動者密集的地區。
城市可以在市場、文化館、工人工區和社區活動點設置免費或低成本的信息欄。發佈的信息應有有效期和責任人的信息。同時,可以按區域設置分類信息專頁,並輔以適當的驗證步驟。
替代渠道並不意味著將所有分類信息合法化。內容涉及非法放貸、賭博、欺詐或不合規的職業中介等跡象的,仍需篩選並移交職能部門處理。
目標是將正當的信息需求與違規廣告方式分開。當有了便捷合法的發佈渠道時,處理蓄意佔用電線杆的行為也有了更堅實的依據。
市民可以發現問題、進行舉報並維護街區,但不能總是作為事後清理的力量。一個清潔的城市不能僅靠大規模清理行動來打造。它需要一種機制,讓打算貼廣告的人明白:行為會被發現,收益不足以抵消罰款,並且他們自己必須支付清潔費用。當責任與利益掛鉤時,電線杆才能擺脫其作為免費信息欄的無奈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