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2日,北寧省公安表示,調查警察局(經濟警察處)已對范氏玄(28歲,居住在北寧省良才鄉)提起公訴,並禁止其離開住所,罪名是侵犯工業產權。
通過掌握情況,北寧省公安經濟警察處發現范氏玄經常使用Zalo、Facebook、TikTok發佈和廣告宣傳帶有假冒在越南受保護商標跡象的金屬珠寶產品。
5月22日,經濟警察處與北寧省市場管理局第三市場管理隊配合,檢查了良才鄉李太祖街54號住宅。

職能部門發現玄正在直接銷售283件珠寶產品,包括項鍊、手鐲、戒指、耳環,材質為Auth 750(18K)黃金。
這些珠寶產品上印有或刻有知名品牌的標誌和名稱,如Hermès、Cartier、Chanel、Van Cleef & Arpels(VCA)、Bvlgari。
根據估價結果,違規商品總價值確定為超過39億越南盾。
通過此案,公安機關建議消費者提高警惕,對假冒偽劣商品說“不”。
民眾不要訪問、購買或使用侵犯知識產權的產品或軟件,以避免法律風險。
為避免買到假貨,民眾可注意一些基本識別特徵,如價格異常、線條粗糙、刻痕淺或歪斜、缺少鑑定證書或鑑定證書來源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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