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2日,北宁省公安表示,调查警察局(经济警察处)已对范氏玄(28岁,居住在北宁省良才乡)提起公诉,并禁止其离开住所,罪名是侵犯工业产权。
通过掌握情况,北宁省公安经济警察处发现范氏玄经常使用Zalo、Facebook、TikTok发布和广告宣传带有假冒在越南受保护商标迹象的金属珠宝产品。
5月22日,经济警察处与北宁省市场管理局第三市场管理队配合,检查了良才乡李太祖街54号住宅。

职能部门发现玄正在直接销售283件珠宝产品,包括项链、手镯、戒指、耳环,材质为Auth 750(18K)黄金。
这些珠宝产品上印有或刻有知名品牌的标志和名称,如Hermès、Cartier、Chanel、Van Cleef & Arpels(VCA)、Bvlgari。
根据估价结果,违规商品总价值确定为超过39亿越南盾。
通过此案,公安机关建议消费者提高警惕,对假冒伪劣商品说“不”。
民众不要访问、购买或使用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或软件,以避免法律风险。
为避免买到假货,民众可注意一些基本识别特征,如价格异常、线条粗糙、刻痕浅或歪斜、缺少鉴定证书或鉴定证书来源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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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Jon;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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