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通報,落實全任期工作計劃,越共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於7月20日至24日舉行。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主持會議並發表開幕和閉幕重要講話。
從對被收回財產的補償思維轉向國家收回土地時為民眾重建生活
在會議上,在審議並討論政治局的呈文和報告後,中央高度統一了許多關於黨的建設、政治體系、國家發展防衛的重大主張和政策。
會議通過了關於執行黨章的規定(修訂補充中央委員會第20/2026號規定)。
越共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關於黨員不得從事事項的規定(取代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37/2021號規定)。
中央還通過了關於革新越南發展模式的決議;國家安全戰略決議;建設紀律、安全、文明、和諧、發展社會的決議。
以及關於將越南建設成為強大海洋國家的決議。
中央通過了關於觀點、方向修改土地法及相關法律,繼續繼承並確認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18/2022號決議基本目標、觀點的決議,該決議仍具有價值。
同時,調整補充一些觀點、目標、任務、措施,以繼續同步、透明、可行地革新土地法,既疏通資源,助力實現“兩位數”增長和國家快速可持續發展。
同時確保嚴格管理、社會公平、人民的合法權益,保障國防安全、環境保護。
中央一致確認觀點:土地是國家特殊資源、發展空間、生存空間;是構成領土主權、經濟主權和國家安全的要素。
是特殊的生產資料、國家發展的重要資源;土地使用權是經濟-社會發展投資的重要投入要素。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國家代表所有者並統一管理。
國家在使用時調控、控制並決定地價,不形成多重價格機制。
從“對被收回財產的補償”思維轉向“國家收回土地時為民眾重建生活”思維,被收回住宅土地的人必須有住處,生活條件不低於或優於原住所。
國家創造條件使公民有權擁有住所。優先預留土地用於發展租賃住房,滿足人民居住需求。
中央通過了一些重要結論。包括中央委員會關於繼續完善並有效運行政治體系總體組織模式、兩級地方政府模式的結論。
越共中央委員會關於新時期環境保護和主動應對氣候變化的結論。
中央責成政治局根據中央討論意見及政治局的接收、解釋報告,指導接收、完善、頒佈文件並貫徹組織實施。
指導政府黨委根據中央決議指導政府按規定完善土地法草案及相關法律文件,提交國會審議決定。
同意介紹2026-2031任期內務部長人選的方案
會議討論、徵求意見、一致通過了關於上半年黨的建設政治體系工作及下半年方向任務的報告。
上半年經濟社會情況及下半年重點方向任務。國際形勢及國防、安全、對外方面需要關注的突出問題。
從二中全會後到三中全會前政治局處理的重要工作及至十四屆四中全會前的重點任務。
中央還同意成立廣寧、北寧城市的主張。中央責成政治局指導政府黨委根據中央主張指導政府按規定完善方案文件,提交國會第一次非常會議審議決定。
同意將民運工作參謀職能從中央宣教與民運部移交至祖國陣線黨委、中央團體,並將中央宣教與民運部更名為中央宣教部的主張。中央責成政治局按權限審議決定。
同意政治局關於2026-2031任期內務部長人選介紹方案。中央責成政治局根據中央介紹結果,正式介紹內務部長人選,提交第十六屆國會第一次非常會議按規定批准。
中央對阮文海同志實施開除黨籍一切職務的紀律處分,其為原中央委員、原省委書記、原黨團書記、原北江省(現北寧省)人民議會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