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同意将中央宣教与民运部更名为中央宣教部的主张

据通报,落实全任期工作计划,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7月20日至24日举行。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主持会议并发表开幕和闭幕重要讲话。

从对被收回财产的补偿思维转向国家收回土地时为民众重建生活

在会议上,在审议并讨论政治局的呈文和报告后,中央高度统一了许多关于党的建设、政治体系、国家发展防卫的重大主张和政策。

会议通过了关于执行党章的规定(修订补充中央委员会第20/2026号规定)。

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关于党员不得从事事项的规定(取代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37/2021号规定)。

中央还通过了关于革新越南发展模式的决议;国家安全战略决议;建设纪律、安全、文明、和谐、发展社会的决议。

以及关于将越南建设成为强大海洋国家的决议。

中央通过了关于观点、方向修改土地法及相关法律,继续继承并确认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18/2022号决议基本目标、观点的决议,该决议仍具有价值。

同时,调整补充一些观点、目标、任务、措施,以继续同步、透明、可行地革新土地法,既疏通资源,助力实现“两位数”增长和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

同时确保严格管理、社会公平、人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国防安全、环境保护。

中央一致确认观点:土地是国家特殊资源、发展空间、生存空间;是构成领土主权、经济主权和国家安全的要素。

是特殊的生产资料、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土地使用权是经济-社会发展投资的重要投入要素。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代表所有者并统一管理。

国家在使用时调控、控制并决定地价,不形成多重价格机制。

从“对被收回财产的补偿”思维转向“国家收回土地时为民众重建生活”思维,被收回住宅土地的人必须有住处,生活条件不低于或优于原住所。

国家创造条件使公民有权拥有住所。优先预留土地用于发展租赁住房,满足人民居住需求。

中央通过了一些重要结论。包括中央委员会关于继续完善并有效运行政治体系总体组织模式、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结论。

越共中央委员会关于新时期环境保护和主动应对气候变化的结论。

中央责成政治局根据中央讨论意见及政治局的接收、解释报告,指导接收、完善、颁布文件并贯彻组织实施。

指导政府党委根据中央决议指导政府按规定完善土地法草案及相关法律文件,提交国会审议决定。

同意介绍2026-2031任期内务部长人选的方案

会议讨论、征求意见、一致通过了关于上半年党的建设政治体系工作及下半年方向任务的报告。

上半年经济社会情况及下半年重点方向任务。国际形势及国防、安全、对外方面需要关注的突出问题。

从二中全会后到三中全会前政治局处理的重要工作及至十四届四中全会前的重点任务。

中央还同意成立广宁、北宁城市的主张。中央责成政治局指导政府党委根据中央主张指导政府按规定完善方案文件,提交国会第一次非常会议审议决定。

同意将民运工作参谋职能从中央宣教与民运部移交至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团体,并将中央宣教与民运部更名为中央宣教部的主张。中央责成政治局按权限审议决定。

同意政治局关于2026-2031任期内务部长人选介绍方案。中央责成政治局根据中央介绍结果,正式介绍内务部长人选,提交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非常会议按规定批准。

中央对阮文海同志实施开除党籍一切职务的纪律处分,其为原中央委员、原省委书记、原党团书记、原北江省(现北宁省)人民议会主席。

(编译:李程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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