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峴港市人民議會表示已收到市人民委員會關於對三座危舊公有公寓樓居民進行安置政策的呈文,以確保雨季和風暴季節前的安全。
斥資360億越南盾遷移627戶居民,提供最長24個月的租房補貼
根據呈文,三座待遷公寓樓包括順福公寓(海洲坊)、和強特產公寓(和強坊)和和明公寓(清溪坊)。這些是峴港早期的公寓樓,建造年代久遠。2021年建築質量鑑定結果顯示,這些樓棟均處於C級危險狀態。
雖然尚未達到緊急搬遷程度,但需儘早拆除以確保安全和城市美化。
在2025年底的對話中,大多數居民同意搬遷。但許多家庭處境困難,建議獲得財產搬運費和在生活、工作、學習便利區域的租房補貼,而非入住市政府安排的臨時住房。
峴港建議對根據合同或合法文件租用公有住房的住戶每戶補貼1000萬越南盾;對其他合法使用住房的住戶每戶補貼750萬越南盾。此外,貧困戶、革命有功人員、烈士家屬或殘疾人每戶額外補貼250萬越南盾。
對於在等待安置期間自行租房居住的住戶,市政府建議每戶每月補貼200萬越南盾,最長24個月。
預計政策總經費最高約363億越南盾。其中超過62億越南盾用於搬遷費用,超過300億越南盾用於627戶居民三個公寓樓的租房補貼。
為居民提供兩種選擇方案
在7月23日下午的新聞發佈會上,峴港建設局副局長黎文俊表示,市政府已提出兩種安置方式供居民選擇:繼續租用公有社會保障住房或購買非財政預算項目的社會保障住房。
如果選擇購房方案,搬遷居民屬於優先對象,但按《住房法》在優先對象中排名第四。因此,根據開盤出售的公寓數量和購房登記需求,該對象人群將直接購房或需抽籤。
2026年底,該市將有8個社會保障住房項目開工,目前有12個項目正在實施。建設局將具體指導和解釋拆遷及舊公寓搬遷戶購買社會保障住房的登記程序和手續。
對於繼續租用公有社會保障住房的方案,目前該市約有150套空置公寓可供居民安置。因此,市政府將優先讓先登記且符合優先條件的家庭租用這些公寓。此外,市政府還有兩個公共投資項目:改造西部宿舍和西部擴建宿舍,規模約800套公寓。這些公寓將用於搬遷居民的安置,同時補充市政府的出租房屋儲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