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峴港超千戶經適房租戶欠租金260億越盾

60%的安置戶欠繳經適房租

峴港市建設局副局長黎文俊於5月25日下午在住房與房地產市場政策指導委員會會議上透露了這一信息。

據峴港市建設局領導介紹,目前峴港市房屋管理與開發中心正在管理並簽訂國有經適房租約,涉及1834戶安置戶。

根據住房法規定,安置戶不屬於政府2024年第100號法令第36條第2款規定的免減房租對象。然而,此前該市在安排租房工作時存在疏漏,安置決定未明確顯示是安排租賃,且執行不收取房租的政策不符合法律規定,因此安置戶自2020年起拒絕繳納房租。

“居民提交請願書,要求繼續按以往政策免減房租。截至目前,已有1099戶安置戶(佔安置戶總數的60%)欠繳房租及管理費,總額約260億越盾,包括房租和管理費。”黎文俊詳細說明。

峴港市建設局領導表示,為繼續落實對安置戶的社會保障政策,該市已多次建議政府考慮調整和補充法律規定,對租住國有經適房的安置戶實行免減房租。然而,上述建議尚未獲得統一。

越南峴港超千戶經適房租戶欠租金260億越盾

建議出臺決議支持租戶

因此,建設局建議指導委員會統一主張,提議制定決議,規定對2020年1月1日前被安排租住國有經適房的安置戶實行免減房租政策,以及處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欠繳房租問題的政策。

對此,峴港市人民議會主席阮德勇同意制定決議的觀點。但阮德勇表示,需要明確一些內容和具體對象群體,確定哪些因經濟條件困難無法支付房租和運營費用的家庭。

正如《青年在線》在《峴港1800戶安置戶突然被追繳房租》一文中持續反映的,峴港部分居民因土地被徵收而未獲得安置土地,因此被安排入住經適房並免減房租。自2019年起,越南國家審計署與峴港市合作,建議依據住房法規定,安置戶不能免房租。因此自2020年起,峴港市發出通知,向居民收取經適房租和運營費。但多年來許多住戶一直未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