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7日下午,法庭對阮能孟為首的美迪USA公司、美迪法公司及相關企業生產銷售假保健食品案的14名被告進行庭審,繼續質證部分。
此前,檢察院代表公佈了起訴書,對被告人提起公訴。
在法庭上公佈的起訴書揭露了假保健食品“大亨”阮能孟(美迪USA公司前董事長)在調查信息洩露和賄賂海關官員以通關原料方面的狡猾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中有四名國家管理機構前官員被審判,包括阮登勇(公安部環境犯罪預防警察局C05第四室前幹部)、阮世越(海關監督管理總局前副局長)、阮有遵(海關監督管理總局第五監管處前副處長)和潘公戰(衛生部藥品管理局藥品經營管理局前局長)。
行賄15億越南盾以“打通”原料進口渠道
調查結果確定,從2020年至2025年4月,為主動獲取原料供應美迪USA和美迪法兩家工廠,阮能孟使用雄方公司名義開立海關申報單進口原料,主要來自中國。
對於保健食品生產原料,企業必須完成多項手續,如海關申報單、商業發票、原產地證書、貨物分析報告、產品自我聲明文件和符合要求的檢驗結果。
在手續辦理過程中遇到諸多困難,阮能孟設法接觸海關監督管理總局的幹部以尋求干預。

據指控,阮有遵時任第五監管處副處長,同意協助企業早日通關,但要求支付15億越南盾。
阮能孟接受並分兩次支付了這筆錢。
然而,在收到企業款項後,阮有遵只向上級阮世越報告說企業“支付”了8億越南盾。實際上,阮有遵自留8億越南盾,而將7億越南盾交給了阮世越。
不僅如此,起訴書還認定阮世越繼續聯繫潘公戰(時任藥品管理局藥品經營管理局局長)推動發佈答覆文件,為阮能孟的企業進口原料創造條件。阮世越被指控給了潘公戰5000萬越南盾。
據司法機關稱,這一系列行為幫助阮能孟的企業更順利地將原料從國外運回,用於大批量生產保健食品。
向假保健食品“大亨”洩露調查信息
起訴書中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內容是在法庭上公佈的前公安幹部被指控向假保健食品“大亨”洩露調查信息。
據檢察院稱,阮登勇在C05工作期間負責食品安全領域,並檢查美迪USA公司的保健食品生產活動。在此過程中,阮登勇與阮能孟建立關係。
隨後,阮能孟提出請求,請阮登勇提前通知其系統內的公司是否被職能部門檢查或核實。

2025年4月10日,在接受核實阮能孟經營的六家企業活動的任務後,阮登勇主動會見阮能孟,告知這些公司已被納入檢查範圍。
不僅洩露信息,阮登勇還被指控指導阮能孟如何應對,如縮小生產規模、避免引起注意、核查賬目等。
次日,阮登勇再次會見阮能孟,通知企業仍在核實過程中,尚未有正式檢查時間表,同時重申縮小活動規模。
會面結束時,阮能孟給了阮登勇一個印有美迪USA公司標誌的信封,內有3000萬越南盾。
大約一週後,根據公安部領導的指示,調查警察局(C01)與C05協調,對美迪USA、美迪法及相關公司進行緊急搜查。
然而,由於預先得到通知,阮能孟及其下屬及時統一銷燬反映實際收入的會計賬簿、銷燬計算機硬盤、隱藏或銷燬大量保健食品。
據起訴書稱,調查機關仍在倉庫和銷燬地點扣押了超過100噸保健食品,但會計賬簿和計算機硬盤已被阮能孟團伙扔進紅河。
檢察院認為,阮登勇洩露調查信息並指導應對,嚴重阻礙了調查活動,影響了司法機關的證據收集。
因此,這名前公安幹部被以故意洩露工作秘密罪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