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近日提交了關於首都河內第五環線建設項目的投資方案,請求國會審議決定。根據預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臨時佔用土地總面積約4010公頃,其中稻田1776公頃,住宅用地464公頃,林地209公頃,國防用地9.5公頃,以及其他土地約1550公頃。

項目預計為約6970戶家庭提供安置,補償、支持及安置費用約為78.140萬億越南盾,其中高速公路主線部分佔49.850萬億越南盾,剩餘部分用於輔路及相關項目。

根據政府建議,補償、支持及安置工作將被拆分為獨立子項目,交由沿線地方政府負責實施。此舉旨在加快投資準備進度,以便在資金到位後立即開工建設。

對於高速公路主線,中央預算預計承擔徵地拆遷費用。而輔路、綠化帶、人行道及相關項目的徵地拆遷費用將由地方預算根據資金平衡能力安排。

政府還要求地方政府根據預算條件主動確定輔路的投資範圍和規模,同時優先安排中期資金用於徵地拆遷及建設屬於地方責任的項目。

第五環線擬採用公共投資模式

第五環線項目全長349公里,途經河內、寧平、興安、海防、北寧、太原和富壽7個省市。主線為6車道高速公路,時速100-120公里;兩側輔路為2車道,時速60-80公里;連接線時速不低於20公里。

項目總投資超過288.260萬億越南盾。資金來源提議包括:中央預算約215.190萬億越南盾用於投資高速公路主線,地方預算約73.070萬億越南盾用於輔路及規劃相關項目。

在評估各種投資方案後,政府認為採用BOT合同形式的PPP模式不具備可行性。如果採用PPP模式,主線車流量將減少,因為車輛傾向於使用免費輔路以節省成本。根據《PPP法》規定,國家資金支持最多不超過總投資額的50%,無論是對全線投資還是劃分為子項目,財務方案均不可行。

越南首都地區第五環線預計補償和安置費用超78萬億越南盾

即使在國家資金支持比例提高到總投資額約79%的情況下,項目需約25年回收成本才可行。

相比之下,公共投資結合完工後收費的方案被認為更具優勢。初步測算顯示,參照正在運營的東線南北高速公路的收費標準,該項目20年內可收費121.560萬億越南盾,為基礎設施再投資提供返還資金。

政府還引用多個PPP項目推進緩慢的現實,如河內首都地區第四環線、嘉義-真誠高速公路、胡志明市-木排高速公路、和樂-和平高速公路等,認為大規模項目吸引私人資本仍面臨諸多困難。因此,政府提議採用公共投資模式,並在完工後收費以返還國家預算資金。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政府將更新準確的運輸需求預測,以評估PPP投資資源的調動能力。

優先投資運輸需求大的路段

由於資金需求巨大,政府建議國會批准全線按6車道規模的投資方案,但分階段實施。在2026-2030年階段,建設部計劃優先投資東部運輸需求高、發展空間大、工業園區和城市密集、可立即運營以發揮資金效益的路段。

若採用公共投資模式,政府計劃投資從泰河橋至北江-諒山高速公路立交的高速公路主線,長116公里,總投資約77.000萬億越南盾,2026-2030年期間資金需求約59.700萬億越南盾。其餘路段將繼續準備投資並調動資源,計劃在2031-2035年實施,力爭在2035年前完成全線封閉。

另一種方案是按項目內容分期實施:先完成高速公路主線的投資和全部徵地拆遷;輔路由地方進行標記和徵地拆遷。

基於各方案的優缺點,政府提議採用公共投資、收費返還國家預算的模式;根據資金平衡能力,優先完成運輸需求高的路段,確保儘早投入運營。

根據初步計劃,補償、支持和安置工作將在2026-2027年實施,資金平衡的路段將於2027年底開工,2030年基本完工,2031年投入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