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要求加快將公務汽車、摩托車以及幹部、公務員、職員的個人交通工具更換為電動車和綠色能源,時間在2030年之前。

這一要求由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黃元丁在與該地區廢氣控制和綠色交通發展方案工作會議後提出。據此,建設局被責成協調相關單位,制定加快國家機關公務汽車、摩托車以及幹部、公務員、職員個人交通工具轉換的方案。

5月底更新的交通廢氣控制方案曾建議到2030年,該群體的所有摩托車、電動車使用電力或綠色能源。胡志明市希望縮短時間表,使國家機關部門在綠色交通轉換中先行一步。

胡志明市要求幹部公務員在2030年前轉向電動汽車

胡志明市領導還要求加快跨省公交車、9座以下客運合同車在本地區的轉換。屬於芹椰縣的原芹椰島縣需要比原計劃更早完成轉換。

對於中心區的低排放區(LEZ),該地區出行需求大,胡志明市要求在小範圍內進行試點,評估效果,總結經驗後再擴大。該方案與此前建議在二環路範圍內(有超過610萬居民,每天產生超過1150萬人次出行)實施LEZ的方案相比有所調整。

胡志明市還將研究為某些特殊地區和需要鼓勵轉換的群體增加支持,優惠幅度隨時間遞減。相關部門被要求參考國際經驗,選擇符合胡志明市實際情況的解決方案。

建設局負責完成方案,為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向市委常委會彙報並提交市人民議會通過做好準備。文件預計於2026年8月完成。

胡志明市要求幹部公務員在2030年前轉向電動汽車

根據建議的時間表,從2027年起,在LEZ內運營的公交車必須使用電力或綠色能源。一年後,進入該區域的出租車、合同車、貨車和私家車必須滿足4級或5級排放標準,具體取決於車輛類型。

從2029年起,在LEZ內行駛的摩托車必須達到4級及以上排放標準。到2030年,胡志明市將繼續提高內燃機車輛的標準,同時推動使用電動車、混合動力車和綠色能源。

目標到2035年,LEZ內的大部分車輛使用電力或綠色能源;全市範圍的轉換於2040年完成。

除了內城區,方案還建議在昆島和芹椰提前實施綠色交通。昆島預計2030年完成轉換,芹椰為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