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陳錦秀簽署了政治局落實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結論的計劃,該結論旨在繼續完善和有效運行政治體系總體組織模式及兩級地方政權模式。
其中,國會黨委被指定牽頭,配合政府黨委完善與地方政權在若干領域活動相關的法律政策機制,如科學、技術、創新、土地、資源、礦產、森林資源、財政、預算等法律。
政治局要求政府黨委審查、補充和完善關於鼓勵和保護幹部創新、敢想敢幹、敢負責任以謀公共利益的規定,明確適用標準、條件、審議權限、相關機構責任以及具體情況的處理機制。
對於中央組織部,政治局要求其審查、研究修訂、補充關於職能、任務、組織機構、編制、幹部工作的文件和規定,以及各級黨委、黨的工作制度、協調製度,使之與《黨章》執行規定相一致,適應新階段黨組織試點模式。
中央組織部還被指定牽頭研究、制定修訂、補充省級和鄉級黨委專職參謀、協助機構職能任務的方案(其中包括調整各級黨委宣傳部門的職能任務)。
這項任務確保與將民運工作職能從中央宣教與民運部轉移至祖國陣線黨委和中央團體的方案相協調統一。
值得注意的是,政治局要求中央組織部研究建立黨的內政、檢查機構以及國家監察機關的縱向組織模式,按照中央和地方“雙重領導”機制運作。
此項內容需向政治局報告,並於2026年10月完成。
中央組織部還被指定牽頭,向政治局建議分配2027-2031年期間各地方、機關、單位、組織在政治體系內的編制(2026年12月完成)。
各省委、市委常委會被要求領導、指導按照中央指導調整民運工作的參謀職能。
同時,審查、評估、調整合並後省、鄉級幹部的安排和配置。
重組幹部、公務員、職員隊伍,確保與精簡組織機構、提高政治體系和兩級地方政權效能、效率、效果的要求同步。
各省委、市委常委會必須主動審查尚未完全滿足條件標準或在運行中出現不合理問題的行政單位;制定調整方案,報有權機關審議決定。
政治局要求政府各部、部級機構的黨委繼續審查、統計所有調整後多餘的辦公樓、土地、公共財產。
同時明確繼續使用的財產、轉換功能的財產、回收、調撥、移交或按規定以其他形式處理的財產。
政治局強調堅決徹底克服辦公樓閒置、低效使用或沒有明確處理方案的情況,此項任務於2026年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