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已決定對VN10專案中的227名被告進行初審,該專案涉及4名女性空乘人員被利用非法運輸毒品,於2023年3月在新山一國際機場被發現。

據此,227名被告因多項罪名受審:非法運輸毒品、非法買賣毒品、組織非法使用毒品、非法儲存毒品、使用機關組織的偽造文件、不舉報犯罪、隱瞞犯罪、非法佔有財產。

庭審預計於2026年8月17日上午8點開始,持續至2026年9月12日。由於被告人數過多,審判委員會決定以直接審理和公開在線審理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中心庭審點設在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南圻起義路131號,濱城坊),供審判委員會、書記員、檢察院代表、取保候審的被告、辯護律師以及案件相關權益人參加。而被羈押的被告將通過設在胡志明市公安局志和看守所(T30)的分庭審點參加。

庭審由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長武清林法官主持。胡志明市人民檢察院的代表包括:丁國勇、阮庭詩、武明雄、劉懷正、黎原石和阮氏梅香。近100名律師為被告辯護。此外,法院還傳喚了18名與本案相關權益人。

據案情,2023年3月16日,新山一國際機場海關分局在越南航空VN10航班的4名女性空乘人員的行李中發現多個管狀牙膏異常,隨即通知公安部毒品犯罪調查局和胡志明市公安局毒品犯罪調查處檢查。執法人員在行李中發現總共327管未開封的牙膏(不同品牌),每管裝在獨立紙盒中,其中157管含有超過2.9公斤的氯胺酮和超過8.3公斤的MDMA。2023年3月17日,新山一國際機場海關分局將案件移送胡志明市公安局調查機關依法受理。隨後,胡志明市公安局調查機關立案偵查非法運輸毒品案,並確立代號為“VN10”的專案,以追查和擴大相關毒品犯罪團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