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水井意外噴出水和氣體事件,7月30日,越南嘉萊省Chư Prông公社人民委員會副主席Trịnh Quốc Thanh表示,該公社已決定對Đ.X.H.(當地人)處以4250萬越南盾行政罰款,原因是其無執業許可證仍組織鑽井,且鑽井未向主管機構申請許可。
同時,公社人民委員會已指導該家庭懸掛警示牌並在鑽孔周圍設置圍欄,防止人員和動物靠近。
據Thanh先生介紹,這是Đ.X.H.在同一地塊上擅自鑽探的第二口井,出現了氣泡和水噴出地面的現象。
關於此事,當地政府已建議民眾未經主管機構許可不得擅自鑽井。
根據Chư Prông公社人民委員會的報告,檢查時記錄到該家族的水井噴出的氣泡和水高出地面超過10米。截至目前,鑽井直徑已擴大至2.5米以上,仍有水噴出地面的現象。
據Đ.X.H.陳述,最初鑽孔深度為160米,此前已鑽完。7月19日,他再加深10米(總鑽孔深度170米)以取水灌溉經濟作物,隨後發生了氣體和水混合物噴出現象。
7月21日,公社經濟部門對該鑽孔進行實地檢查,記錄事件並與相關機構協調查處Đ.X.H.違反水資源法規的行為。
據Chư Prông公社人民委員會稱,自2023年至今,該公社已記錄到4個鑽孔出現氣體和水混合物自動噴出的現象。然而,至今尚未進行深入研究以準確確定原因,也未向有開採地下水需求的民眾提出建議。公社人民委員會因缺乏專業能力進行詳細評估,已向省人民委員會、農業與環境廳等專業機構提交文件,請求協助進行詳細調研,以加強水資源管理、保護、開採和合理、節約、可持續利用,符合水資源法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