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主席簽署多項人事工作決議

根據第307號決議,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將杜清平先生的國會代表團活動從胡志明市國會代表團轉至芹苴市國會代表團。

此前,1967年出生的杜清平先生(黨中央委員、內務部長)已被政治局調動並指定擔任芹苴市委書記(2025-2030任期)。

根據第308號決議,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將黎光松先生的國會代表團活動從芹苴市國會代表團轉至安江省國會代表團。

此前,1971年出生的黎光松先生(黨中央委員、芹苴市委書記)已被政治局調動並指定擔任安江省委書記(2025-2030任期)。

根據第311號決議,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批准鄧碧玉女士(1980年出生,省委委員、富壽省國會代表團專職副團長)為第十六屆國會文化與社會委員會專職委員。

鄧碧玉女士同時辭去國會法律與司法委員會兼職委員職務。

國會主席還簽署頒佈了國會常務委員會第09號決議,規定國家五年財政計劃、中期公共投資計劃、國家預算草案、中央預算分配方案及年度國家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查和決定工作規程。該決議詳細規定了政府、國家審計署、國會各委員會等機構在編制、審查和決定國家財政、預算及公共投資報告中的流程、手續和責任;取代第343/2017號和974/2020號決議。決議自8月1日起生效。

第309號決議附帶一項關於使用國家預算的科技活動管理和組織實施細則的規程;明確規定了調整範圍、適用對象、科學委員會任務、管理機關以及國會各機構中承擔科技任務的各組織、個人的責任。該決議自7月28日起生效,取代第1227號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