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主席签署多项人事工作决议

越南国会主席签署多项人事工作决议

根据第307号决议,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将杜清平先生的国会代表团活动从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转至芹苴市国会代表团。

此前,1967年出生的杜清平先生(党中央委员、内务部长)已被政治局调动并指定担任芹苴市委书记(2025-2030任期)。

根据第308号决议,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将黎光松先生的国会代表团活动从芹苴市国会代表团转至安江省国会代表团。

此前,1971年出生的黎光松先生(党中央委员、芹苴市委书记)已被政治局调动并指定担任安江省委书记(2025-2030任期)。

根据第311号决议,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邓碧玉女士(1980年出生,省委委员、富寿省国会代表团专职副团长)为第十六届国会文化与社会委员会专职委员。

邓碧玉女士同时辞去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兼职委员职务。

国会主席还签署颁布了国会常务委员会第09号决议,规定国家五年财政计划、中期公共投资计划、国家预算草案、中央预算分配方案及年度国家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和决定工作规程。该决议详细规定了政府、国家审计署、国会各委员会等机构在编制、审查和决定国家财政、预算及公共投资报告中的流程、手续和责任;取代第343/2017号和974/2020号决议。决议自8月1日起生效。

第309号决议附带一项关于使用国家预算的科技活动管理和组织实施细则的规程;明确规定了调整范围、适用对象、科学委员会任务、管理机关以及国会各机构中承担科技任务的各组织、个人的责任。该决议自7月28日起生效,取代第1227号决议。

(编译:李程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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