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共中央委員會關於修改《土地法》及相關法律的觀點和方向的第21號決議剛剛頒佈。
為實現上述目標,決議責成研究制定財政和稅收政策,並制定合理路線圖,以實現節約、高效用地;著力克服土地荒廢、遲延投入使用、土地投機、囤積土地等問題,防止市場扭曲、地價和房價遠超實際居住需求和民眾支付能力。
同時,政策設計旨在使囤積土地而不使用的成本高於投機收益。
應對超限土地徵收累進稅
在接受《青年報》電子版採訪時,前資源與環境部(現農業與環境部)副部長鄧雄武教授認為,應儘快對土地徵收累進稅。
據他介紹,許多國家不僅對閒置土地徵收高稅,還對低效利用土地徵稅。目標就是迫使土地所有者有效開發土地,而非囤積等待升值。
稅務專家阮玉秀博士表示,對多佔用土地、浪費土地或荒廢土地的行為徵稅,是黨多年來的一貫主張。
他建議按土地價值採用累進稅率。超出限額的土地使用者將承擔高於普通稅率的稅負。
“土地是國家特殊資源,因此超出限額的使用者應承擔更高稅率。而對閒置、未投入使用的土地,應徵收足夠高的稅額,使所有者失去囤積動力。”阮玉秀說。
阮玉秀認為,目前每個地方都有土地使用限額。例如,如果限額是每人25平方米,那麼四口之家就是100平方米。
限額內的面積仍按現行的非農業用地使用稅0.03%徵收。超出限額的部分將適用更高稅率,而閒置土地的稅率可能是限額內的5到7倍。
稅收有助於減少投機、為地價降溫
阮玉秀表示,當國家土地數據庫完善後,管理機構可以確定一個人擁有多少塊地、在哪裡、面積多少。這將成為控制投機和土地浪費的基礎。
如果每年對閒置土地繳納高額稅款,成本將上升,迫使土地持有者將土地投入生產、經營、出租或轉讓。
鄧雄武教授也認為,稅收政策需要足夠簡單以便執行,但也需要足夠強大,使土地囤積不再有利可圖。
“當持有土地成本上升時,資金將從土地中轉移出來,投向生產和經營,而不是繼續‘埋’在土地裡。”他說。
然而,鄧雄武認為,稅收政策應根據土地使用目的來設計。例如,農業用地需要休耕期,因此不能將其與因投機或延遲使用而荒廢的土地等同對待。
第21號決議設定了完善土地數據庫的路線圖:
到2026年:完成所有已採集信息地塊的數字數據庫。
到2027年:基本完成對缺失面積的土地測量、地籍圖繪製、地籍檔案和數據庫建設。
到2030年:同步完善按市場經濟方向發展的土地法律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