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樂省監察部門已發佈關於2023-2025年階段得樂省婦幼醫院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法律執行情況及經費管理使用情況的監察結論,其中指出多項違規。
得樂省婦幼醫院在招標、採購物資和藥品方面存在錯誤

根據監察結論,醫院未按規定發佈預算公開決定和決算;在發佈內部支出規定前未向衛生廳報告,且未制定2023、2024年行政改革計劃。
該單位也未發佈崗位轉換計劃,未對14名按《反腐敗法》應定期輪崗的事業編制人員進行輪崗。
從2023年1月至2024年11月,醫院向部分事業編制人員和勞動者發放有毒有害津貼,但未確定實際工作時間作為計算津貼的依據。
2023-2025年間,醫院還向從事電力、水管維修、清掏下水道等工作的勞動者發放牛奶、糖等實物補貼,儘管這些工作不屬於按規定享受該待遇的範圍。
關於招標,醫院對保鏢和工業清潔服務未組織選擇承包商,儘管按規定必須進行招標。
對於2025-2026年階段醫療耗材採購包,評標專家組在80天內完成承包商選擇,超出批准時間;評審、批准結果及簽訂合同也不符合規定。
對於2023年(第三批)仿製藥採購包,醫院與維英醫藥貿易有限公司簽訂合同購買藥品,價值1.578億越南盾,但未要求承包商按規定提供履約保函,也無法收回履約保證金。
監察還發現合同執行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清算合同時,有15份合同未達到各部分最低80%的價值,但醫院未按規定報告和說明。
其中4份合同因承包商違反協議,11份合同原因未查明,但醫院仍退還了履約保證金。
違規支付醫生進修補貼,須追回超過1530萬越南盾
根據監察結論,醫院在管理和使用診療收入方面還存在諸多錯誤,如支付床位費、指定技術服務的流程,病歷中有患者未簽字確認的情況;藥物和費用指定時間不合理;部分醫生開藥不符合規定等。
醫院也未徹底整改被社會保險拒絕支付的款項,且2023年未按規定將從服務收入中提取的金額轉入國家金庫開設的基金賬戶。
醫院已為一名兒科專業I進修醫生支付了50%的學費補貼,相當於1532.5萬越南盾。然而,這筆補貼支出來自不符合內部支出規定資金。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省監察長建議得樂省婦幼醫院院長對相關集體和個人進行責任檢討;迅速整改存在的問題,整頓管理工作。
同時,醫院必須追回違規支付的1532.5萬越南盾學費補貼,上繳醫院事業發展基金,並核查處理採購、合同執行和經費管理中的違規行為。
省人民委員會也被要求指導醫院嚴肅執行監察結論並按規報告結果。
《青年報》記者採訪得樂省婦幼醫院院長阮如意,他表示已追回違規支付的學費補貼。這筆支出源於一名醫生進修專業I持續兩年。醫生進修期間,醫院內部支出規定仍適用此項補貼。但到2023年,規定發生變化並停止支付。
阮如意說:“除追回培訓費用外,省監察結論中的其他建議和錯誤內容醫院均已整改,並已提交執行結果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