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建議以一切形式禁止越南人出國從事按摩工作,以限制被販賣、剝削和強迫勞動的風險。
8月5日上午,受總理委託,內務部部長阮進海向國會提交了《越南勞動者按合同出國工作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法草案。
現行法律只禁止在餐館、酒店或娛樂中心從事按摩工作的勞務人員。草案擴大了範圍,禁止以任何形式從事這項工作,同時要求企業在電子網站上全面、準確地發佈招聘數量、招聘標準、工作條件以及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
企業必須管理、保護自己派遣到國外工作的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當發生影響勞動者生命、健康、權益的事件或緊急情況時,企業必須立即向職能部門和越南駐外代表機構報告。
如果勞動者受到虐待、暴力或歧視,企業有責任幫助他們獲得法律援助服務。

僅在被選中後收取培訓費並阻止非法中介
草案允許企業在根據接收市場需求登記供應合同之前,主動準備勞動力資源。企業可以直接或與職業教育機構、就業服務機構合作,進行職業和外語培訓。
然而,企業只能在勞動者被外方選中後,才能收取職業和外語培訓、培養費用。
據起草機構稱,這一規定旨在克服勞動者即使尚未確定被錄用和出境,也必須提前繳納培訓費的情況,從而降低財務風險。
獲准經營的企業必須直接或與接收方協調進行勞動者篩選和評估;不得通過第三方或授權其他組織、個人進行。
草案同時禁止承諾、提供虛假信息、虛假廣告、欺騙性諮詢或使用其他手段欺騙勞動者。利用組織勞務出國工作之機進行非法出境、販賣人口、剝削或強迫勞動的行為也受到嚴令禁止。
企業不得篩選、派遣勞動者前往戰亂地區或越南主管機構建議不要前往、限制前往的地區。
文化與社會委員會在審查法律草案時,贊同關於勞動力資源準備的規定。該機構認為,要求企業和勞動者以書面形式簽署將創造保護各方權益的法律基礎,即使勞動者擅自退出計劃也是如此。
委員會建議授權政府具體規定國家管理責任和機構間協調機制,以靈活執行。
國會預計將在本次臨時會議上審議並通過該法案。
山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