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們建議將重點從派遣大量普通勞動者轉向具有專業技能的人才,同時建立機制以利用他們回國後的技能。
8月5日上午,越南國會就《越南勞動者按合同出國工作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草案進行小組討論。
草案旨在提高出國勞動力的質量,優先考慮越南未來有勞動力需求的行業,並有效利用回國後的人力資源。然而,多名代表認為新規定僅停留在原則層面,缺乏實施機制。
國會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專職委員阮玉山代表認為,政策應從“派遣多少人”的目標轉向“派遣什麼樣的人以及能帶回什麼”。
他援引數據稱,目前有近90萬越南勞動者在國外工作,每年匯回超過60億美元。然而,不同技能水平和市場的收入差距很大。在日本、中國臺灣的越南勞工月收入約1300美元,在韓國約1600美元,而在德國和丹麥可達4000美元。
“同一名勞動者,只需提高技能水平並轉換市場,創造的價值就能提高2至3倍,而無需增加派遣人數”,山先生說。
他認為,這是基於勞動者能力的增長空間,而非繼續增加出國人數。這一方向也有助於減少年輕勞動力離開國內市場的情況,尤其是在許多地方擴建工業園區卻缺乏人手的背景下。
為使轉型能夠落實,代表們建議法律明確優先行業、市場以及培養符合國際標準人才的配套政策。

越南婦女聯合會副主席陳蘭芳代表認為,出國勞務應集中於已受過培訓、具有專業技能和技術的人員,尤其是在國家優先發展的領域。
她建議授權政府規定行業和市場選擇標準,同時建立機制支持企業尋找市場並培訓半導體、電子、數字技術等領域的勞工。“如果只規定原則,實際上很難實施”,芳女士說。
在提高出國前勞動力質量的同時,草案還被建議補充接收和使用合同期滿回國人員的機制。
據代表們稱,這可以成為越南人才、技能和技術引進的一個渠道。事實上,許多回國的勞動者已掌握外語、經驗、職業技能和工作作風。然而,越南尚無完善的機制來統計、認可其能力並與國內企業對接。
海防市婦產兒童醫院院長範秋幸代表建議草案補充接收、使用和發揮這一人力資源的政策,避免浪費在海外積累的技能。
代表們還建議法律規定在國家級數據庫中記錄回國勞工職業技能的責任;授權省級人民委員會將其與本地企業對接,尤其是外資企業。
對於貧困家庭和少數民族勞動者,山先生建議設立特殊機制支持職業和外語培訓。他認為,回國後的就業對接能力將決定近90萬海外勞動者是成為有價值的人力資源,還是白白浪費。
目前,約有86萬越南勞動者在40多個國家和地區工作,每年匯回國內估計65至70億美元。日本、中國臺灣(中國)和韓國是三大接收市場。普通勞工或僅經過短期培訓的勞工佔出境總人數的約85-90%;具有專業技能和技術的勞工佔10-15%。大多數人從事製造業、加工、組裝、建築、機械、農業、漁業和家政服務。
山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