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善國家管理機構
建設部部長陳鴻明剛簽署決定,將嘉平國際機場的民航國家管理任務移交給北部航空港務局。
根據該決定,自8月1日起,北部航空港務局正式在嘉平機場履行民航國家管理職能。到9月1日,北部航空港務局駐嘉平國際機場的代表處將成立,直屬北部航空港務局。
建設部責成越南民航局局長指導北部航空港務局在嘉平機場全面履行民航活動的任務、權限、管理範圍和法律責任。
同時,越南民航局有責任完成設立港務代表處相關法律手續,並按權限和法律規定處理發生的事項。
設立港務代表處是完善嘉平國際機場國家管理機構進程中的下一步,目前該項目正加快推進進度,為投入運營做準備。
按照規劃,嘉平國際機場按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最高等級4F標準建設,佔地面積近1900公頃,總投資約196.4萬億越盾。
這是北部重點航空基礎設施項目之一,定位為智慧、綠色、軍民兩用(國防和民用)機場。
到2030年階段,該機場預計年旅客吞吐量達3000萬人次、貨運量達160萬噸,能夠接收波音787、波音747和空客A350等寬體客機。
到2050年,年旅客吞吐量將提升至5000萬人次,貨運量250萬噸,擁有三條跑道和約123個停機位。
政府設定了完成機場重點工程以服務2027年亞太經合組織(APEC)領導人會議的目標,之後將按規劃繼續同步投資。
從建設階段就健全國家管理機構,預計將為機場正式投入運營後的運營、安全監管和航空活動管理奠定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