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財政部還有198處多餘房產,其中131處閒置

上述內容是在政府監察總署副總監察長黎進達簽署發佈的關於財政部機構改革後多餘房產土地專題檢查結論中提出的。

檢查結果顯示,經過機構重組後,財政部管理的房產土地數量發生較大變動。從2025年3月時的4500多處,到檢查結束(2026年6月22日)時,財政部還有近2900處。

在此期間,共有1943處被確定多餘、無使用需求。許多處之後已處理、調配或移交,但到檢查結束時仍有198處多餘房產未完成處理。

最值得注意的是閒置情況。根據結論,這198處中有131處目前處於空置、未使用狀態。

有10處已閒置超過1年,總面積超過5500平方米土地和3700平方米建築面積。這些房產仍存在法律文件、界限、面積差異、侵佔或法律歷史方面的障礙。

閒置組中其餘121處未使用不足1年,正在等待處理和移交。此外,有66處在等待處理或移交期間被臨時使用或部分臨時使用。

檢查結論指出,多餘房產土地的處理進度尚未達到政府總理第39/CĐ-TTg號電報的要求。

即使已有處理方案的房產,實際移交仍然緩慢。政府監察總署確定,在省人民委員會主席已發文同意接收後,財政部有545處房產遲遲未發佈向地方移交資產的決定。

在另外392處,被指定管理使用資產的機構與地方職能部門協調移交緩慢。

有24處已有處理決定,但到檢查結束時仍未完成接收和移交,且已超過規定時間。

檢查結論指出了導致上述問題的主客觀原因。許多房產形成已久,法律文件不齊全、不統一,或文件與現狀存在差異。

在管理層面,被指定使用資產的單位未充分進行清點、核查、報告、更新數據和完善法律文件,同時提出處理方案和與相關機構協調的速度也較慢。

政府監察總署確定,這些存在問題、侷限和不足的責任屬於財政部下屬各單位及相關組織、集體和個人。

政府總監察長建議財政部抓緊核查全部管理範圍內的房產土地,完善處理方案,同時整頓資產的管理、使用和安排工作。

財政部還被要求抓緊完成機構改革後多餘房產土地的處理進度,徹底處理使用低效、用途不當、荒廢、損壞的房產,避免公共資產浪費。

同時,財政部必須核查並澄清各相關組織和個人的性質、程度、後果、原因及具體責任,如有充分依據則考慮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