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察結論對南龍5個項目說了什麼?
根據9月23日頒佈的第3451號監察結論通知,政府監察總署已對由南龍投資股份公司(股票代碼:NLG)作為投資方/投資人的5個項目在胡志明市、同奈省和西寧省的建築投資、住房及房地產經營活動中遵守法律的情況進行了審查。
這些項目規模為20,064套住房,總土地面積超過384萬平方米。在2020-2025年期間,企業已售出11,967/13,780套(達到86.8%)。
政府監察總署的結論指出了若干集中在多組問題上的不足和缺陷。
在阮山住宅區項目(胡志明市),專業機構認定各單位在頒發證書時少算了137.77平方米土地的土地使用費。
在同奈Waterfront項目,2025年局部調整1/500詳細規劃增加了10,387.94平方米居住用地,但截至監察時尚未徵收補充土地使用費。
而在鹹古東Southgate新城區項目(原隆安省,現屬西寧省),在批准1/500詳細規劃之前轉讓項目部分區域,導致職能部門尚未徵收產生的補充土地使用費。
監察結論還指出,一些項目如Akari黃南或安置區和多功能高層區,存在在信息公開之前簽署產品銷售合同、在未有銀行擔保時出售Akari黃南項目D座公寓,或在項目醫療站尚未建成時交房等情況。
結論指出,企業在Akari黃南項目向管理委員會移交維護資金緩慢,未繳納保留經營的280平方米會所面積的維護資金,以及在若干項目為購房者提交申請頒發證書(紅本)的文件緩慢。
政府監察總署建議各地方人民委員會指導按規定檢查、處理,同時要求南龍停止違法行為並緊急克服後果。
南龍:已克服財務問題並給出具體路線圖
在接受《青年報》關於監察結論的採訪時,南龍投資股份公司代表表示,公司認真吸收結論的全部內容,包括行政手續方面的不足。企業將此視為審查和提高全系統遵守法律規定質量的重要基礎。
南龍表示,在與監察團工作過程中,企業已主動完成多項產生的財務義務。
具體而言,6月30日,阮山房地產股份公司已根據稅務機關的通知,向國家預算足額繳納近15.6億越南盾的補充土地使用費。
7月20日,南龍已補充繳納超過3.571億越南盾的維護資金,涉及Akari黃南項目保留經營的會所面積。
在同奈Waterfront項目,在收到同奈省人民委員會2026年9月關於調整規劃面積補充土地使用費金額的決定後,南龍確認願意在國家機關發佈繳款通知後立即履行財務義務。
關於處理剩餘建議的計劃,南龍承諾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
其中,企業承諾集中與主管部門配合,完善為居民頒發住房所有權證書(紅本)的文件(其中包括Southgate項目)。同時與各公寓管理委員會合作,按規定結算和移交維護資金。
在阮山住宅區項目,南龍承諾,如果國家機關的正式評估價低於合同售價,企業將主動協商並統一解決方案,以最大程度保障購房者權益。
南龍代表強調,在2020-2025年期間,企業已向國家預算貢獻約60,164億越南盾(僅被監察的5個項目就貢獻約25,380億越南盾)。監察結論沒有中斷集團的經營、建設或運營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