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美幸集團主席“虛構”玉靈人參項目,騙1200人集資近1.3萬億越盾

明天(8月11日),河內市人民法院預計將開庭審理範美幸(45歲)涉嫌詐騙侵佔財產一案。根據起訴書,被告人幸曾有非法訪問他人計算機、電信網絡、互聯網或數字設備的前科。

美幸集團從事玉靈人參的開採、種植和經營。自2020年起,該企業開始大力向投資者籌集資金以擴大經營。但在開始集資時,公司並未如宣傳的那樣擁有玉靈人參種植項目,也未與任何單位簽訂實施項目的合同。

“虛構”項目,承諾年利率高達48%

2020年8月至2023年3月,美幸被指控指示發佈大量廣告信息,宣稱美幸集團正在昆嵩和廣南實施玉靈人參種植與養護項目。

為吸引投資者,該企業還舉辦項目推介會。會上宣傳其經營活動、項目圖片以及玉靈人參的盈利能力,從而讓客戶建立信心並投入資金。

為籌集資金,美幸提出三種合同形式:股權轉讓、借款和玉靈人參種植出資。

這些合同的共同點是承諾的利潤極高,月息2%至4%,相當於年息24%至48%。利息承諾按月定期支付直至合同結束。

美幸給出的利潤水平成為“誘餌”,使許多投資者繼續投入資金。

根據起訴書,收到投資者資金後,美幸將部分資金用於與Win-Win有限公司、Sâm Sâm有限公司和茶梅農產品股份公司簽訂買賣與投資合同。

這些企業雖獲准種植玉靈人參,但之後並未按承諾履行合同。簽訂這些合同是為了進一步讓投資者相信美幸集團確實擁有種植項目並正在開展經營活動。

以後款補前款

剩餘資金被用於各種目的,包括向先前的投資者支付本金和利息、向中介支付佣金以及個人消費。

辦案機關指控,這實質上是拿後來人的錢支付給先前的人,以維持集資活動的運轉。

通過上述方式,2020年8月至2023年3月,美幸與1200名投資者簽訂了3600份合同,共籌集近1.3萬億越盾。

其中,美幸已向814名投資者支付4410億越盾本金,向1053人支付1640億越盾利息,並贈送總價值340億越盾的代金券。然而,這些返還的款項不足以履行對投資者的全部義務。

據調查結果,仍有1100名投資者的2300份合同未結算,涉及總金額超過8500億越盾。自2022年11月起,美幸集團喪失支付能力,無法繼續償還所籌集的鉅額資金。

值得注意的是,為擴大集資網絡,美幸還建立了中介居間體系。這些人每成功介紹一名投資者,即可獲得每份合同價值3%至12%的佣金。已確定支付給中介體系的總佣金超過1580億越盾。

起訴書提到的一個案例是範青松。此人被認定曾為740名投資者居間介紹,簽訂了2422份合同,由此獲得超過980億越盾的佣金。

值得注意的是,許多最初的中介本身也是美幸集團的投資者。在按時收到利息後,他們又介紹親友參加,既投資又賺取佣金。這一機制使資金流不斷擴大,同時給新參與者增添信心。

美幸被檢察院以《刑法》第174條第4款a項規定起訴詐騙侵佔財產罪,量刑幅度為12至20年有期徒刑。

民事方面,起訴書稱,檢察院建議法院判處被告範美幸向投資者賠償被侵佔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