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2日上午,越南國會討論了投資建設5號環線——河內首都區項目的實施方案,以及調整老街-河內-海防鐵路建設項目投資方案的事宜。
需要優先建設可獨立運營、能立即發揮網絡效益的路段
奠邊省代表謝氏安認為,5號環線最大的價值在於能夠連接各條放射狀高速公路,分流遠程交通,連接生產、物流中心、海港、機場,並開闢更多發展空間。
該代表認為,這條線路的效益應著眼於為北部山區、丘陵地帶和西部地區擴大接觸首都區及重大經濟樞紐的機會。
因此,在確定投資優先順序時,除交通流量和資金平衡能力外,還需考慮跨區域連接效益和拓展發展空間的可能性。
關於一些具體內容,謝氏安表示,5號環線全長約349公里,但2026-2030年階段僅優先投資約116公里。在資源有限的條件下,她認為不應急均資金按行政區域或線路長度分配。
同時,應優先投資能夠獨立運營、立即產生網絡效益、開闢新發展走廊,且已完成場地和資金準備的路段。
徵地拆遷和材料供應準備工作也需要提前一步進行,要有明確的責任單位和進度節點。
海防代表阮玉山表示,決議草案提出,2026-2030年階段中央預算預計安排約59.7萬億越盾,而主線部分初步總投資額約為215.192萬億越盾。
令人擔憂的是按什麼原則安排資金,以使已投入的資金儘早發揮效益。因此,他建議補充資金優先原則,即優先投資能夠完成並獨立運營的路段,徵地拆遷與施工同步進行,避免資源分散。
他引述了已吸收的說明報告,國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在不增加總投資額的情況下調整投資方案,如需增加則向國會報告。
該代表指出這一內容是恰當的,尤其當項目內部收益率僅約10.84%、效益不大時,建議將這一內容立即寫入草案。
另一項內容,阮玉山代表贊同說明報告中強調的在未確定資金來源前堅決不徵地,避免土地荒廢、影響人民生活的表態。
但草案仍規定按規劃規模一次性徵收全線路土地、補償、扶持、安置,約4011公頃,其中1766公頃水稻田,而2026-2030年階段僅優先投資約116/349公里。
這兩項內容尚未統一,因此他建議將上述承諾法律化,即一次性徵地僅適用於已安排資金的路段,其餘路段則進行界樁標記並按規劃管理土地儲備。

明確增資超過86萬億越盾的責任
對於老街-河內-海防鐵路線,調整後初步總投資額從約203萬億越盾增加到289萬億越盾。2026-2030年階段資金需求約224.6萬億越盾,而目前中期公共投資計劃僅安排約148.5萬億越盾。
謝氏安代表認為,這不僅僅是籌集足夠建設資金的問題。項目完成後,還將長期產生運營、維護成本和償債義務。
因此,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就需要形成整個項目週期的財務方案,包括收入、運營維護成本、補充資金來源、償債義務以及貸款安排延遲或運輸量低於預期等情景。
該代表認為,一個項目只有在不僅籌集到足夠的建設資金,還能計算出運營、維護和償還債務的資源的情況下,才能真正可行。
如果一開始沒有充分量化,後續的缺口仍可能給國家預算帶來壓力。
海防代表阮玉山認為,初步總投資額增加86.108萬億越盾,即比國會批准的金額高出42.4%。他認可建設部在說明中的虛心態度,但總結經驗只是第一步。
該代表建議繼續明確因主觀原因產生的額外費用的具體責任,並建立控制機制,使其成為實施過程中的實質性約束。
隨後,建設部長陳鴻明在解釋中表示,政府已有說明報告,明確調整投資方案的原因,包括客觀和主觀原因。
其中主觀原因是未能充分預見各種問題,以及落實黨推動兩位數增長、合併行政區劃、調整國家規劃等主張…
特別是在這是一個大規模項目、新技術首次在越南應用的背景下,導致概算研究不夠充分。
關於客觀原因,如增加安員至嘉林段約8.4公里,所需經費超過21.605萬億越盾;又如河內至海防段需立即投資雙線,投資經費增加約22.814萬億越盾;還有機制、政策、匯率調整、採購車輛、材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