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2日,芹苴市人民法院開庭一審4名被告,他們是原後江省鳳協縣的前幹部,被指控在履行公務時濫用職權。
具體4名被告包括:陳文勝(66歲,鳳協縣人民委員會前副主席)、陳空印(57歲,鳳協縣人民委員會前副主席)、阮清面(49歲,鳳協縣土地發展基金中心前副主任)和白越敏(49歲,楊鎮人民委員會前主席)。
在今天的庭審中,檢察院代表建議判處各被告在履行公務時濫用職權罪。
據此,檢察院建議判處被告陳文勝6年至6年6個月有期徒刑;被告陳空印5年至5年6個月有期徒刑;被告阮清面24至36個月有期徒刑,但緩刑;被告白越敏18至24個月有期徒刑,但緩刑。
此外,檢察院還建議責令各被告連帶向國家預算賠償近44億越南盾;處理183塊錯誤發放的宅基地。
根據起訴書,鳳協縣人民委員會(原後江省)在楊鎮和梏桑-新平佈置了兩個防洪居民區,共712塊宅基地。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各被告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擅自增加標準,以讓更多對象被評審並安排接收上述兩個防洪居民區的宅基地。
調查過程確定,從2011年至2015年,由鳳協縣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文勝(評審委員會主席)後來是鳳協縣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空印主持的評審委員會,組織會議評審並批准了492個對象(相當於492塊宅基地)在上述兩個防洪居民區延期付款購買宅基地。其中183個案例不符合受益對象。
起訴書認定,陳文勝先生違反公務行為給國家預算造成近44億越南盾損失;陳空印先生作為共犯造成24億越南盾損失。阮清面先生造成近20億越南盾損失。白越敏先生造成超過14億越南盾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