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芹苴市人民法院開庭初審,審理被告人武黃中(前稅務幹部)、黎阮維芳、範玉明,三人均被指控犯有濫用職權罪,侵佔財產。

這是第三次開庭。在今天的庭審中,被告人武黃中再次拒絕指定律師,並請求自行辯護。他還請求更換檢察員(也是前兩次庭審的檢察員),但合議庭經審查法律規定後未予接受,仍繼續審理。

被告人武黃中稱另外兩名被告人的供述是捏造的,稱自己沒有從任何企業收取過任何款項。同時認為沒有任何文件表明自己如起訴書所稱是兩家企業的實際經營者。

在自行辯護中,被告人武黃中認為證據是調查員和被告人黎阮維芳偽造的。檢察院在2026年7月7日庭審中展示的證據均未經其本人確認。此外,他與被告人黎阮維芳之間的Zalo消息也是偽造的,因為該消息是從黎阮維芳的手機上截取的,而他的手機中沒有該消息。

該被告人還認為Zalo軟件是電子軟件,可能受到第三方干預,因此該證據不客觀。

在今天的公訴意見中,檢察院代表建議判處被告人武黃中20年有期徒刑;建議對另外兩名被告人考慮特別寬大政策,建議判處被告人黎阮維芳2至3年有期徒刑,範玉明2年至2年6個月有期徒刑。

在聽取各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合議庭進行評議,將於明日(2026年8月27日)宣判。

越南前稅務幹部因濫用職權罪受審,連續拒絕指定律師

根據起訴書,武黃中是蓋朗-豐田地區稅務局(現為第二基層稅務局)的稅務公務員,但指示成立、運營兩家公司,並決定所有相關交易,涉及西部稅務代理公司和西南公司。該行為違反了公務員不得從事的禁止事項,違反了企業設立和管理規定。

武黃中利用稅務公務員身份參與企業稅務檢查;利用檢查、核查使用高風險發票、非法發票的企業之機,與企業接觸,提供違規信息、罰款金額和高額追繳稅款,給企業製造困難,然後暗示企業送錢以接受檢查結果並包辦檢查後的稅款和罰款。

同時,提出並暗示承攬稅務報告、全套決算,然後將企業申報納稅的地址轉移到其管轄的稅務地區,以便於管理和登記稅務決算檢查。

從2022年至2024年,武黃中侵佔9家企業總計超過13億越南盾。另外兩名被告人被認定為幫助武黃中的從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