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衛生部正在就修改《人體組織、器官捐獻、獲取和移植及遺體捐獻、獲取法》的草案徵求意見,其中提出了多項與人體組織、器官捐獻、獲取和移植活動相關的修改內容。
各醫院器官移植費用差異大
據越南衛生部對部分機構實施法律情況的調查和評估結果,人體組織、器官移植費用在各醫院之間存在顯著差異,且因具體情況而異。
在越德醫院,平均每例心臟移植和肝移植費用約為10億越盾;腎移植約為2億至5億越盾,視具體病情發展而定。
在白梅醫院,平均每例腎移植費用約為2.7億越盾,由醫療保險和患者共同承擔。
在中央兒科醫院,平均每例肝移植費用約為4.5億越盾,腎移植約為3.5億越盾,幹細胞移植從7億至10億越盾不等。
在太原省中央綜合醫院,平均每例腎移植費用約為1.95億越盾;在富壽省綜合醫院約為1.29億越盾。這些費用均由醫療保險和患者共同承擔。
在胡志明市醫藥大學醫院,平均每例肝移植費用約為14.5億越盾,腎移植約為3.96億越盾。
與此同時,在濱藝醫院,平均每例活體肝移植費用約為10億至15億越盾,尚不包括治療藥物費用;腎移植約為3億越盾。
據越南衛生部調查,目前大多數器官和組織獲取、移植機構使用醫療保險資金為患者支付移植費用。此外還有其他來源,如科技任務經費、組織和個人資助或醫院支持基金。
然而,各醫院的醫療保險支付水平也不一致。
例如,在胡志明市醫藥大學醫院,醫療保險支付約16.2%的肝移植費用和17.6%的腎移植費用。而在中央兒科醫院,醫療保險平均支付約40%至45%的器官移植費用。
據越南衛生部稱,服務價格和醫療保險支付水平的差異,要求必須完善人體組織、器官移植活動的定價和支付機制。
提議明確價格構成項目
為克服這一問題,法律草案提議規定人體組織、器官移植服務價格。
根據草案,人體組織、器官移植服務價格按照《診療法》的規定執行。服務價格將涵蓋移植過程中多個環節的費用。
具體包括:對腦死亡、循環死亡捐獻者進行組織、器官維持復甦的費用;確定腦死亡、循環死亡的費用;獲取和評估組織、器官質量的費用;實施組織、器官移植的費用,以及法律和政府規定的其他費用。
這將成為確定醫療保險、患者和其他合法資金來源支付比例的基礎,從而有助於保障捐獻者和受捐者的權益,提高國家對組織、器官移植領域的管理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