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多樂省接收曾涉刑案的超支道路項目

8月18日,多樂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張功泰表示,已簽署文件委託建設廳主持接收、管理、運營、開發、維護和保護胡志明公路邦美蜀市東繞城段(舊)項目的各項工程。

此舉是在建設部發文要求相關機構和單位接收項目工程,將其納入管理、運營、開發、維護和保護之後進行的。

省人民委員會責成建設廳與多樂省交通工程和農業與農村發展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A管委會)以及各相關廳局、單位和地方共同研究建設部的要求,按權限處理。

超出權限的情況下,建設廳將向省人民委員會提出建議,按規定審議解決。省人民委員會還要求A管委會主動與越南公路局協調,完成工程驗收手續,移交併投入運營使用。

上述項目於2020年獲批並動工,原預計2023年基本完工。然而由於種種障礙,尤其是徵地拆遷問題,項目進度多次調整。

據悉,該項目最初總投資超過1.509萬億越南盾,後調整至超過1.841萬億越南盾(增加超過3320億越南盾)。其中,由於地價波動、土地現狀及作物變化和新增因素導致徵地拆遷費用增加,是項目超支的主要原因。

越南多樂省接收曾涉刑案的超支道路項目

該項目涉及一起刑事案件

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了行賄受賄案。2026年1月,河內市人民法院判處A管委會原主任範文夏和原副主任裴文慈各8年有期徒刑,罪名是受賄。

該項目的兩家施工企業負責人分別因行賄罪被判處30個月和18個月有期徒刑。兩人均已服刑,其中一人已刑滿。

A管委會原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潘春柏先生被中央檢查委員會及隨後多樂省人民委員會予以警告處分,因其存在違規行為,包括”多次收受承包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