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團容易,運營能力才是難題
越南國家旅遊局近日就9月2日國慶假期期間由個人、KOL、KOC宣傳和組織的自發旅遊團風險發出警告,引發廣泛關注。專家認為,當內容創作者(KOL、KOC)轉向“聚客、收錢”並直接組織行程時,這一活動需要嚴格管理。
Vina Group國際旅遊股份公司副總經理阮明敏在接受《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KOL、KOC參與旅遊產品宣傳和銷售是社交媒體日益成為激發靈感和接觸客戶渠道的必然趨勢。需要釐清的是產品宣傳與直接經營旅遊業務之間的界限。如果KOL、KOC與持牌旅遊企業合作,利用自身影響力介紹產品並將客戶交給企業運營,這可能是積極模式。但當個人自行制定行程、報價、聚客、收款並直接組織出行時,需要明確經營主體及對客戶的法律責任。

這一問題在9月2日國慶等長假期間更值得關注,此時旅遊需求激增,目的地的運輸、住宿和多項服務能力可能超負荷。與此同時,社交媒體能在極短時間內帶來大量客源。“KOL、KOC可以憑藉娛樂效應很快成團,但這並不意味著具備安全運營一個旅行團的足夠能力。組織旅遊團需要調度系統、人員、供應商、應急預案和事故處理能力”,阮明敏表示。參加由個人自行聚客、收款和組織的旅遊團,遊客可能面臨三大主要風險。第一是財務風險,當行程被取消或服務未按承諾兌現時,遊客難以維權。第二是質量和安全風險,因為一次旅行涉及交通、住宿、餐飲、遊覽景點等多個環節,需要具備足夠運營能力的單位在發生事故時進行處理。第三是保險和責任風險,尤其是在組織主體不明確的情況下。遊客還需要核查組織單位、旅遊經營許可證、合同、收款賬戶、退改政策、保險及發生事故時的責任。
據越南KOL與KOC俱樂部統計,全國目前有近30萬名KOL、KOC,較2022年增長約6倍。然而,目前尚無具體標準來界定何為KOL,導致一些人“自我加冕”。專家也提醒,不應將所有有KOL、KOC參與的旅遊團都等同於風險旅遊團;問題主要在於那些自行組織、不滿足旅遊經營條件或無法保障遊客權益的情況。
為識別社交媒體上自發推廣旅遊團的風險,遊客可以查看行程安排及各項服務是否已提前落實。正規旅遊團的交通、住宿、餐飲、遊覽點等通常都有計劃、提前預訂,並有責任主體。而一些自發組織的團隊可能走到哪裡才找到哪裡,導致行程中在質量、食品安全或事故處理方面出現問題。

胡志明市旅遊導遊分會碩士陳玉哲表示,YouTuber、KOL、KOC或社交媒體用戶分享體驗、介紹目的地是正常現象。然而,當活動轉向行程諮詢、收款、聚客並直接帶遊客出遊時,就需要明確組織者的專業條件和責任。“我認為管理機構應密切關注自發旅遊團形態的發展,並出臺適當的規定和處罰措施。特別是當涉及收款和帶遊客出遊時,需要有更明確的管理機制”,陳玉哲建議。對於許多自發行程,合同、服務價格、組織方責任、保險或事故處理方案等內容可能沒有充分約定。一旦發生糾紛,遊客將難以維權。
胡志明市律師團順胡法律有限責任公司經理、律師阮胡孝順表示,從事旅遊導遊工作但沒有導遊證或使用假證者,可被處以1500萬至2000萬越南盾罰款;使用假證者還可能被附加沒收違規物品的處罰。無證經營旅遊服務組織的,可被處以9000萬至1億越南盾罰款,並被責令上繳違法所得;個人實施同樣行為的,罰款為對組織處罰標準的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