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青年報》消息,8月18日,芹苴市監察署要求文化、體育與旅遊廳、農業與環境廳、市稅務局以及安平坊人民委員會根據政府監察總署的結論,報告截至目前關於國家旅遊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在芹苴市的旅遊項目中,有一個美慶旅遊村擴建項目,位於豐田縣美慶鄉(現為安平坊),由美慶生態旅遊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投資方,面積195,378平方米。
根據檢查結論,2015年和2016年,投資方將19,079平方米土地用途使用不當(未將農業用地轉為非農業用地),儘管已按規定申報並繳納非農業用地使用稅和生產經營用地使用稅。
與此項目相關,原豐田縣人民委員會隨後決定對美慶生態旅遊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行政處罰,具體行為:將水稻種植用地轉為非農業用地(違規面積4,721平方米);將非水稻、非林業的農業用地轉為非農業用地(違規面積8,784.9平方米);以及佔用568.8平方米非農業用地。
違規土地面積上已建有多處服務企業經營的項目。該企業被處以1.8億越南盾的行政處罰。
在補救措施方面,除恢復原狀、調整規劃、辦理土地手續外,職能部門還要求企業上繳因違規行為獲得的不法收益,金額近13億越南盾。
據《青年報》瞭解,該企業已向國家財政繳納罰款總額超過14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