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9日,政府監察總署副總監察長阮文疆簽署併發布了關於教育培訓部(GD-ĐT)在機構調整後剩餘房產、土地基地的檢查結論通報。
據結論,教育培訓部有62處房產、土地基地需要進行調整。通過檢查29處基地的文件,監察總署發現在管理、使用和調整房產、土地過程中存在許多缺陷、限制和違規行為。
未經批准而出租廠房
值得注意的是,在交通運輸大學,檢查機構發現其向29-03V機動車檢測中心出租位於河內市紙橋郡廊坊紙橋街3號的廠房項目,從2019年到2025年7月存在多項違規。
出租土地面積超過1700平方米,其中廠房面積約500平方米。
根據政府監察總署的說法,該大學在未獲得主管機關或負責人批准方案的情況下將公共資產出租。檢查結論認定此舉違反了《公共資產管理和使用法》的規定。

根據結論,教育培訓部批准了交通運輸大學在河內和胡志明市的三個基地將公共資產用於出租的方案。
批准出租的項目包括停車房、食堂、招待所、體育健身服務中心和餐廳。然而,位於紙橋街3號、面積超過1724平方米、出租給29-03V檢測中心的房產、土地項目不在批准名單之列。
政府監察總署認定,交通運輸大學從2019年至2025年7月在未獲得主管層級批准方案的情況下出租公共資產,並確定該大學“故意違反”《公共資產管理和使用法》的規定。
同時,教育培訓部被認定對交通運輸大學缺乏檢查和監督,違反了《公共資產管理和使用法》的規定。
多處房產、土地基地尚未得到徹底處理
不僅是這所大學,政府監察總署還發現教育培訓部在管理和調整其房產、土地基地方面存在諸多問題。
結論指出,在胡志明市西貢坊阮氏明開街15號基地,胡志明市農林大學尚未按照已批准的方案將全部土地面積移交給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
在胡志明市分校區黎文悅街451號A區,教育培訓部尚未指示該大學與職能部門辦理手續,以徹底解決園區內土地糾紛。
與此同時,在黎文悅街450號B區,該大學尚未全面辦理手續,與教育培訓部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協作,按已批准方案完成移交。
在胡志明市教育管理幹部學校位於西貢坊(胡志明市)阮秉謙街7-9號的基地,16戶正在此處居住的家庭的搬遷工作尚未完成。這些居民使用了總面積超過696平方米。
根據結論,該校已多次發函請求搬遷支持。教育培訓部也發出了指導文件並向主管機構報告,但至今搬遷尚未完成。該校也還沒有徹底解決園區內土地糾紛的方案。
對於胡志明市建設專科學校位於守德坊武文銀街190號和龍平坊11號路的兩處基地,教育培訓部被認定在徵求地方關於調整方案的意見上進展緩慢,未能確保按要求推進。
政府總監察長要求教育培訓部對管理範圍內的所有房產、土地基地進行檢查、審查,整頓公共資產使用,特別是對利用房產、土地出租的單位。
該部被要求緊急組織處理和調整39處需要調整的房產、土地基地,同時徹底解決房產、土地管理中的現存問題、侷限和障礙。
此外,該部必須指導所屬單位按規定核查、登記土地及土地附著資產;處理缺少法律文件、被侵佔或存在爭議的情況,從而完成對剩餘房產、土地基地的處理和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