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名人欺詐客戶:從選美冠軍翠仙、‘水煙筒’黎青坦到海沙巴TV

隨著海沙巴TV剛剛被起訴,欺騙客戶的話題再次升溫,因為欺詐行為可能滲入各種交易,從網上出售的一包特產或壯陽藥,到價值數十億越南盾的公寓。

8月24日,海沙巴TV因欺騙客戶罪被起訴並遭拘留,指控涉及以其品牌銷售的“西北特產”產品。

該案件引起輿論關注,不僅因為武黃海(海沙巴TV)是社交媒體上擁有數百萬粉絲的面孔,而且因為他多年來向客戶宣傳和銷售的是一種與西北高原地區緊密相關的食品:風乾水牛肉。

海沙巴夫婦進貨價值數十億越南盾的水牛肉欺騙客戶

據老街省公安廳稱,海利用社交媒體影響力,指使其妻子裴氏金宣簽訂“麻辣風乾水牛肉”產品的銷售合同。

該產品由黃南公司用從印度進口的冷凍水牛肉製成。然而,據指控,海夫婦隨後在社交媒體上宣傳這是“西北特產風乾水牛肉”,並將海沙巴TV的標誌印在產品上銷往市場。

據確定,從2022年到2025年,金宣從黃南公司購買了總價值約300億越南盾的風乾水牛肉用於銷售。

從一個服務遊客的司機,海沙巴將沙巴TV打造成社交媒體上擁有數百萬粉絲的品牌。隨著知名度提升,海的商業版圖也不斷擴大,從銷售高原特產到商店、餐廳、酒店和旅遊服務。

越南名人欺詐客戶:從選美冠軍翠仙、‘水煙筒’黎青坦到海沙巴TV

據公安機關稱,海正是利用社交媒體影響力來宣傳和銷售用進口原料製成的風乾水牛肉產品,卻將其宣稱為“西北特產”。這也是導致海夫婦被起訴“欺騙客戶”罪的行為。

但海沙巴並非唯一案例。此前,涉及選美冠軍阮淑翠仙或商人黎青坦的案件也引人注目,這些有名望、有影響力的人物因“欺騙客戶”罪被處理或起訴。

從蔬菜糖果、風乾水牛肉到價值數十億越南盾的公寓,這些案件背後都是廣為人知的名字,以及因相信他們提供的信息而掏錢的客戶。

從Kera糖果到無法取得房產證的公寓

2025年底,選美冠軍阮淑翠仙及相關人員因Kera蔬菜糖果案被送上法庭。

據指控,翠仙出資相當於項目的30%。儘管知道糖果中的膳食纖維含量與廣告不符,她仍與相關人員一起以誤導性的功效信息推廣產品,如“一粒糖果相當於一盤蔬菜”。

如果說Kera案涉及在社交媒體上大肆宣傳的糖果,那麼黎青坦的案件則是關於價值數十億越南盾公寓的故事。

司法機關確定,共有519套公寓違反規劃建設,不符合頒發紅皮書的條件,但仍出售給客戶。黎青坦被指控非法獲利超過5310億越南盾,並以“欺騙客戶”罪被起訴。

從糖果、牛肉乾到價值數十億越南盾的公寓,方式和產品價值各不相同,但都與廣為人知的名字相關。

那麼,何時提供虛假信息、隱瞞產品真相不再僅僅是“兩廂情願的買賣”的問題,而可能導致刑事責任呢?

“欺騙客戶”罪不僅限於缺斤短兩

胡志明市律師協會的黃河律師認為,“欺騙客戶”罪近期出現在多起案件中,表明商業欺詐行為無論手段還是規模都發生了顯著變化。

黃河律師分析,刑法第198條不僅處理諸如缺斤短兩等常見行為,還涵蓋在買賣商品、提供服務中使用“其他欺騙手段”的情形。

如果說以往欺詐行為多發生在直接交易中,那麼如今欺詐可能通過直播、廣告、網紅形象、產品來源信息,甚至房地產法律狀態等方面出現。

黃河律師表示,海沙巴案正在被起訴,黎青坦案正在被公訴,這表明該罪名的實際範圍非常廣。

然而,核心仍在於必須證明在買賣關係中使用了欺騙手段,致使客戶決定交易,行為人從中非法獲利。

越南名人欺詐客戶:從選美冠軍翠仙、‘水煙筒’黎青坦到海沙巴TV

黃河律師說:“並非所有虛假廣告或違反客戶義務的行為都當然構成犯罪。刑事責任必須根據每個行為、角色和具體證據來確定。”

他認為,“兩廂情願的買賣”只有在買者獲得真實信息並自行決定交易時才有意義。

如果賣方明知商品、服務與介紹不符,仍故意提供虛假信息、隱瞞真相或採用其他手段使客戶相信並花錢,那情況就不同了。

不要“先信人再信產品”

對於名人、網紅,黃河律師認為有一條需要特別警惕的“紅線”,即不要用自己的信譽去擔保自己不甚瞭解或明知不對的事情。

現行法律已要求有影響力的人士檢查產品相關文件,核實廣告方的可信度,並確保所傳達的信息真實。

律師認為,如果只是拿到腳本就照讀,從未使用過卻說得像真實體驗,明知功效被誇大仍進行宣傳,或深度參與編造虛假信息以促進銷售,那風險可能不僅止於廣告處罰。

如果構成要件充足,就可能面臨“欺騙客戶”罪的刑事責任。

黃河律師說:“名氣並非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相反,影響力越大,就越要對自己的言論、產品和商業活動負責。”

反過來,上述案件也給買家敲響了警鐘。律師認為,消費者需要改變一種相當普遍的習慣:“先信人再信產品”。

聲譽、粉絲數量或直播中的斷言並不是質量認證。

在掏錢之前,尤其是對於價值較大或涉及健康的產品,買家需要核查銷售主體、來源、法律文件、功效和交易條件。

黃河律師提醒說:“名人可能讓我們注意到某個產品,但不應成為購買它的唯一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