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寧省兩座被列為省級遺蹟的村亭只有在無法就地保護的情況下才可遷移,且必須保持歷史與信仰價值。

8月22日,國會就特殊機制進行討論,以遷移兩個項目範圍內的遺蹟:連接嘉平國際機場與河內的公路(途經北寧段),以及人民公安空軍團的軍營。該內容剛剛被補充到會議議程中。

這兩個項目被確定為對經濟社會發展、國防安全及對外活動(其中包含2027年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具有重要作用。

根據之前的方案,政府提議全部遷移三處省級遺蹟,包括林滔社的坦鎮廟、順成坊的東魁亭以及良才社的三山亭。然而,經梳理後,政府同意只將東魁亭和三山亭納入決議草案。坦鎮廟暫時不考慮遷移,以繼續澄清與《信仰、宗教法》相關的問題。

在國會前解答時,文化、體育與旅遊部部長林氏芳清表示,遺蹟只有在確實必要且無法就地保護的情況下才可遷移。遷移方案必須公開、透明、客觀並徵求民眾意見。

部長表示,亭、廟不僅是建築工程,還與每個鄉村的歷史、信仰和生活相關聯。新地點必須符合傳統,維持遺蹟與居民社區之間的聯繫。拆除、運輸和重建必須遵守遺蹟修繕流程,最大限度地保留工程的原始要素。遷移後,遺蹟必須繼續得到保護和發揮價值,而不是僅重建建築部分。

政府將繼續完善方案,監督實施過程,以協調基礎設施發展與遺產保護。

越南文化體育旅遊部部長林氏芳清:遷移遺蹟須保留歷史與信仰價值

此前,順化市國會代表團副團長阮氏秀代表同意頒佈決議以實施重要項目,但建議充分考慮每個遺蹟的歷史、信仰價值和社區記憶。

她認為,京北地區的村亭不僅具有建築價值,還保存著神蹟、敕封、祭器及傳統儀式。這裡也是民眾進行信仰活動、舉辦廟會並世代傳承飲水思源美德的地方。

因此,遷移遺蹟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拆除工程然後在別處重建。“問題是如何發展,而不失去遺產的核心價值”,阮氏秀說。

該代表建議決議嚴格規定保護方案、遷移地點及重建後發揮遺蹟價值的方式。民眾不僅應被告知,還需直接參與方案制定,確保文化、信仰生活得以延續。

北寧省人民委員會需要對科學檔案、邊界、遷移方案及每個遺蹟的保護結果負責。政府有責任指導、檢查和處理超出地方權限的問題。

決議草案預計於8月24日由國會投票表決。

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