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建設廳就交通車輛排放控制方案徵求意見

胡志明市建設廳近日發佈文件,就胡志明市交通車輛排放控制方案的結果徵求意見。

根據文件,在國會關於試行胡志明市發展特殊機制和政策的第98/2023/QH15號決議基礎上,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於2024年7月19日發佈第4111/UBND-ĐT號公文,責成交通運輸廳(現為建設廳)開展制定胡志明市交通車輛排放控制方案。

在研究過程中,建設廳組織了多次研討會,諮詢專家、科學家、各廳局、地方、運輸經營單位、電動汽車生態系統及相關單位的意見;並配合昆島特區組織了兩次直接發放問卷,徵求昆島居民和運輸經營企業的意見。

7月23日,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領導召開會議,聽取建設廳關於方案結果的報告,併發布了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黃原丁關於胡志明市排放控制和綠色交通發展相關方案研究結果的結論通報。

據建設廳介紹,上述結論通報的內容包括:在更新和完善方案後,責成建設廳廣泛徵求各廳局、地方及相關機構和單位的意見;配合胡志明市越南祖國陣線組織社會評議。

在此基礎上,完善方案檔案,並通過市人民委員會黨委和市委常委會向市人民議會提交。徵求意見工作將在2026年8月完成。

建設廳表示,目前已更新和完善方案。為及時按指示向市人民委員會報告,建設廳提議胡志明市越南祖國陣線委員會按規定考慮組織社會評議。

建議各機關、單位、地方、專家、科學家、各大學、電動汽車生態系統以及各合作社、客運和貨運服務供應企業儘早對方案結果報告草案提出意見,併發送至建設廳,以便完善後提交市人民委員會。

意見請於2026年8月30日前發送至建設廳。逾期未收到書面意見的單位,視為同意方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