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6日上午,在貫徹落實《城市發展法》的會議上,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阮文得發起了為期30天的晝夜衝刺行動,以完成法律實施文件,決心確保全部指導文件自2026年10月1日起與《城市發展法》同步生效。
特別政治任務
阮文得主席介紹了市委第22號指示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第475號計劃的主要內容,強調落實《城市發展法》不僅僅是執行一份法律文件。
據阮文得主席介紹,這是落實越共中央政治局關於在新時期建設和發展胡志明市第09號決議的特別重要政治任務,從而推動城市突破,肯定其引領增長、創新創造和地方政府治理典範的作用。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要求整個政治體系貫徹“六個明確”原則:明確人員、明確事項、明確時間、明確責任、明確產品、明確權限;堅決杜絕推諉扯皮、職能重疊或進度拖延。
特別,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要求從“管理、事前檢查”思維向“創建發展、事後檢查”思維轉變。據此,關於分權、海洋空間、地下空間、地上空間、TOD(公共交通導向開發)、自由貿易區、數字物流和受控試驗機制(沙盒)的新機制必須迅速付諸實踐。
根據第475號計劃,胡志明市確定了三大重點任務:貫徹、宣傳、普及法律;制定、頒佈法律規範性文件和組織履行被授予的權限。其中,制定和頒佈法律規範性文件被確定為最重要和最緊迫的任務。
市人民議會決議草案文件需在8月29日前完成,市人民委員會決定草案需在9月5日前完成。徵求部門、行業意見和受影響對象意見分別於9月6日和8日之前完成(針對決議);9月11日和14日之前完成(針對決定)。
司法廳於9月17日前審定決議,9月21日前審定決定;9月19-20日及22、23日徵求黨的機關意見。
8月27日,市人民議會通過了關於制定和頒佈《城市發展法》實施文件的第一項決議。從8月28日至9月30日前,市人民議會預計召開專題會議,通過需要立即頒佈的決議。
目標是在2026年10月1日:所有詳細指導法律規範性文件必須與《城市發展法》同時正式生效,絕不允許出現法律空白。

競相加速,以產品和KPI為衡量標準
在實施計劃的同時,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發起了“30天加速疏通體制並有效落實《城市發展法》特殊、優越機制和政策”的競賽活動。目標是發揮整個政治體系的力量,集中資源建設體制、疏通資源,推動兩位數增長。
競賽運動不僅面向幹部、公務員、職員,還擴展到企業家、專家、科學家、教師、律師、法律工作者、各階層人民、僑胞和企業界。
競賽結果要求與各單位、地方負責人的任務完成程度(KPI)評估掛鉤,要有具體、可量化的成果,並直接為組織實施法律做出貢獻。
競賽活動持續到2026年底,分為兩個階段。從現在到9月30日,集中完善文件,使《城市發展法》能夠同步實施,不留法律空白。
從10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將法律落到實處;完成市人民委員會必須頒佈的100%文件,審查、廢除重疊程序。各單位可在週六和加班處理緊急任務。
獎勵機制也同步進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將考慮向成績突出、典型、有創新模式和有效應用措施的集體和個人頒發獎狀。
反過來,根據第475號計劃,內務廳必須監督負責人的責任;及時建議對進度超前的單位給予突襲獎勵,同時對進度拖延或未完成任務的單位及其負責人考慮批評,並堅決不予以競賽評優。
不讓“體制鑰匙”停留在紙上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阮文得要求各廳、部門對市委常委會和市人民委員會主席直接全面負責起草進度和質量,並在起草階段就與市人民議會各委員會和司法廳協調。
對於複雜、影響重大的內容,各機關必須審慎、仔細研究和評估影響,同時在政策諮詢過程中與管理部門緊急協調。
司法廳被指派每日、每週跟蹤和督促進度,並定期向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報告。財政廳負責為體制建設工作保障預算。
市人民議會常設機構和各委員會被建議與主持起草的機關協調、考察和溝通,儘早提出意見;越南祖國陣線胡志明市委員會制定對影響重大的草案的社會反辯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