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部已公佈地方軍事機構重組時的評審文件。草案由國防部制定。
取消公民身份證或居民身份證複印件、居住信息確認書
據國防部稱,法令草案重點修改、補充受國家機構組織調整結果影響的內容,並及時制度化的黨的重大主張和方向,處理實踐中出現的緊迫問題。
其中,將繼續調整地方軍事機構“精、簡、強”的主張制度化,滿足新形勢下的任務要求。
據此,建設正規的鄉級軍事指揮委員會,組織結構均衡,撤銷區域防禦指揮委員會,以滿足地方軍事工作任務,符合兩級地方政權組織模式。
繼續審查,推進最大限度分級、分權,減少、簡化行政手續。
草案包括7章36條,其中修改補充了政府2016年第13號法令的8條,該法令規定公民在兵役登記、體檢、健康檢查期間的登記程序和制度、政策。
其中,草案規定接收報告的權限從區域防禦指揮委員會轉移到省級軍事指揮部(鄉級直接向省級報告結果較為合適)。
鄉級軍事指揮委員會負責建立和管理兵役登記檔案,取消區域防禦指揮委員會的權限。
當不再設立區域防禦指揮委員會時,預備役軍人登記和結果彙總任務移交給鄉級軍事指揮委員會執行。
為具體化由9部軍事、國防法律修改補充的《兵役法》第40、49條規定,草案將“體檢、健康檢查”短語替換為“初篩、體檢、健康檢查”。
據起草機構稱,通過審查第13號法令規定的公民在兵役登記、體檢、健康檢查期間的程序和制度、政策,一些檔案材料不再必要。
如公民身份證或公民身份證複印件、鄉級公安機關簽發的居住信息確認書。
國防部明確指出,需要繼續研究削減、修改以完善,符合實際情況和相關法律規定。
因此,需要取消公民身份證或身份證複印件,取消鄉級公安機關簽發的居住信息確認書。
將多項權限移交給鄉級軍事指揮委員會
草案還修改、補充了第14號法令的一些條款,規定了軍隊對適齡女性公民的專業行業要求;戰時免於徵召入伍的公民以及二級預備役士兵的訓練。
具體而言,將5項權限從區域防禦指揮委員會轉移到鄉級軍事指揮委員會執行。
其中,鄉級軍事指揮委員會將確認在鄉級行政區域內防禦區內設有總部機構、組織免於徵召入伍的公民比例。
同時,草案將作出決定和簽發預備役軍人證書的權限移交給鄉級軍事指揮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