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軍官在達到年齡限制前退休,將獲得一次性補貼,相當於每提前退休一年享受5個月現行工資。
8月26日,越南政府頒佈第338號法令,修訂、補充了關於軍官、專業軍人、國防工人和職員離職時一次性補貼制度的一些條款。
根據新規定,未達年齡提前退休的軍官,每提前一年退休將獲得相當於5個月工資的一次性補貼,包括:因組織機構或編制變動而超編的軍官;達到擔任指揮、管理職務的年齡上限但軍隊不再需要使用的軍官;因組織機構調整而不再擔任領導、管理職務或被任命較低職務但有提前退休意願的軍官。
這一制度也適用於被認定健康狀況不再適合在軍隊服役的軍官。
與舊規定相比,軍官提前退休年限的一次性補貼從3個月工資提高到5個月工資。

除上述制度外,提前退休的軍官還按工作年限獲得一次性補貼,其中前20年繳納社保的享受5個月工資;從第21年起,每年0.5個月工資。工作滿15年但不足20年的軍官,也享受5個月工資的補貼。
這些情況不因提前退休而被扣除養老金比例;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和革命有功人員優待政策。
政府還將對因不符合退休條件、不能享受傷病員制度或無法轉業的復員軍官的就業補貼從6個月基本工資提高到3個月現行工資。該群體的一次性復員補貼也從每一年繳納社保的工作年限1個月工資增加到1.5個月工資。
此外,復員軍官將享受社會保險和其他保險;獲得職業培訓支持和就業介紹。
專業軍人提前退休的一次性補貼將從每提前退休一年3個月工資提高到5個月工資。該規定適用於因組織機構或編制變動而軍隊不再需要使用的超編專業軍人;因結構調整而不再擔任領導、管理職務或被安排較低職務但有提前退休意願者;以及健康狀況不適合在軍隊服役者。
提前退休的專業軍人還按工作年限享受補貼;其中前20年獲得5個月工資,從第21年起每年0.5個月工資。工作滿15年但不足20年的軍人,也獲得5個月工資。
復員專業軍人將獲得相當於三個月工資的就業補貼;每工作一年獲得1.5個月工資的補貼;享受一次性社會保險或保留參加社會保險的時間。如果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考試,他們將被優先加分。
該法令自8月26日起生效。補貼享受水平;作為計算補貼依據的時間和工資,根據新規定適用於自2026年9月1日起犧牲、去世或決定提前退休、復員、轉業、離職的情況。
武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