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務部要求檢查所有因機構精簡離職的案例,明確責任,並在發現錯誤時及時糾正。
根據8月29日的公函,內務部要求各部委、機關和地方全面核查所有根據第178/2024號議定(經第67/2025號議定修訂補充)被決定離職並享受相應制度的人員。
此次核查旨在落實副總理范氏清茶的指示,此前國家審計署在解決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因機構精簡離職政策的過程中發現多項違規和錯誤。
各部委、機關和地方必須檢查,確保政策享受對象正確,解決過程完全遵守程序和手續;同時對執行結果負責。
審計結果中提到的單位必須提供有關建議和結論的信息;明確各機構和組織在確定享受對象和遵守制度處理流程方面的責任。對國家審計報告中的每一個案例也必須提出具體意見。
如果在核查、檢查或監察過程中發現錯誤,各單位必須報告並及時提出整改方案。產生的困難需要反映給內務部綜合,並向有權限的上級報告。
核查結果須在9月15日前報送內務部,以便彙總並上報總理審議決定。

此前,國家審計署7月31日的報告顯示,在落實因機構精簡離職人員政策的過程中仍存在許多違規和錯誤。
一些地方尚未頒佈根據第178號議定的標準指導文件,導致下屬機構在核查、評估和選擇政策享受對象時缺乏統一依據。這導致未能明確誰應因機構精簡而離職,誰具備良好能力、水平、經驗、成績且剩餘工作年限長而需要保留。
一些機關尚未頒佈幹部、公務員、職員的評價標準。有的地方已制定標準但未徵求同級黨委、政府領導集體意見;尚未按照政府指導全面核查隊伍質量以確定必須離職的人員。
在審核、批准離職和提前退休人員過程中也出現錯誤。有些案例享受制度的原因是未能滿足工作任務要求或不符合重組後崗位的專業標準,但檔案顯示他們在連續三年內都很好地完成任務。
一些人還有10年工齡,連續三年被評價為完成任務良好,或者被評定為達標但仍有不足,仍然被批准離職。國家審計署認為對這些案例落實的政策不符合內務部指導,可能存在對象不正確風險。除確定享受對象環節外,一些單位計算、支付制度也不準確。
國家審計署結論認為,絕大多數被審計的機關、組織、單位都有違規和錯誤,潛在大額預算損失浪費風險。該機構建議各部委、行業和地方迅速全面檢查所有已享受政策但尚未詳細審計的案例。
違規行為必須嚴肅處理或報請有權上級審議;同時確定相關集體和個人的原因與責任。
據國庫數據,截至2025年底,國家預算已為117,073名根據第178號議定離職的人員支出163.482萬億越盾。
第178號議定由政府於2024年底頒佈,後經第67/2025號議定修訂補充,對因機構精簡而離職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動者和武裝力量作出規定。屬於此範圍的人員可提前退休或離職,並根據工作年限、離職時間和距離退休年齡的剩餘年數享受相應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