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務部副部長武戰勝表示,根據第178號法令錯誤發放制度款項的情況將受到嚴肅處理,並收回資金,以免國家財政流失。
在9月11日下午的新聞發佈會上,內務部副部長武戰勝表示,從中央到地方精簡和調整機構是一場規模空前的大型改革,導致部分幹部、公務員和職員不得不離開機構。
2024年底頒佈的第178號法令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因機構調整而離職人員的責任。然而,由於實施範圍廣、時間緊迫、要求高,加之一些地方在認識、理解和組織實施方面存在差異,“難免出現疏漏”。
武戰勝說:“我確認,第178號政策的目標不是減少人員、削減數量,而是精簡隊伍以提高幹部、公務員和職員的質量。”

這位副部長表示,在執行過程中,一些地方確實出現了國家審計署指出的差錯,涉及責任、認識、理解和做法等方面。
在國家審計署向總理報告後,內務部要求各部委、行業和地方全面複查根據第178/2024號法令(經第67/2025號法令修訂補充)離職並享受制度待遇的所有情況。對於已經明確的問題,必須主動克服和處理;超出權限的情況將由該部彙總並報告總理審議。
副部長強調:“精神是,在複查結果出來後嚴肅處理,不讓國家財政流失,同時確保機構始終有足夠能力和人力履行職責。”
內務部組織編制司司長武海南在回答同一問題時表示,在國家審計署抽樣的檔案範圍內,違規、差錯情況“並不多,佔比不到1%”。他說:“國家審計署指出的差錯主要存在於組織實施環節。”
他還強調,第178號法令於2024年底頒佈,各部委、行業和地方必須在短時間內緊急實施,因此一些地方的理解和做法尚未統一。一旦確定存在錯誤發放,相關機構必須主動處理並將資金收回財政。
對於被不按規定安排離職的人員,是否重返工作崗位將取決於各機構、地方的人力需求。

7月底,國家審計署向總理報告了對因機構調整而離職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執行政策情況的審計結果。該結果基於對10個地方和4箇中央機構的抽樣審計,而非對全國所有檔案的複查。
10個地方包括河內、胡志明市、同奈、林同、多樂、嘉萊、西寧、芹苴、金甌和山羅。四個中央機構包括政府辦公廳以及教育培訓部、文化體育旅遊部、建設部。審計發現,一些案件在確定對象、計算待遇方面不正確;特別是在山羅,存在錯誤發放對象且尚未收回全部經費的情況。
第178號法令由政府於2024年底頒佈,隨後經第67/2025號法令修訂補充,規定了因機構組織調整而受影響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動者和武裝力量的制度、政策。根據對象、工作年限以及距離退休年齡剩餘年數,離職人員可享受提前退休或辭職政策。
據國家國庫稱,截至2025年底,財政已為根據第178號法令離職的117,073人支出163.482萬億越南盾。
武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