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收回第178号法令错误支出款项时不得造成流失

内务部副部长武战胜表示,根据第178号法令错误发放制度款项的情况将受到严肃处理,并收回资金,以免国家财政流失。

在9月11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内务部副部长武战胜表示,从中央到地方精简和调整机构是一场规模空前的大型改革,导致部分干部、公务员和职员不得不离开机构。

2024年底颁布的第178号法令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因机构调整而离职人员的责任。然而,由于实施范围广、时间紧迫、要求高,加之一些地方在认识、理解和组织实施方面存在差异,“难免出现疏漏”。

武战胜说:“我确认,第178号政策的目标不是减少人员、削减数量,而是精简队伍以提高干部、公务员和职员的质量。”

越南:收回第178号法令错误支出款项时不得造成流失

这位副部长表示,在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确实出现了国家审计署指出的差错,涉及责任、认识、理解和做法等方面。

在国家审计署向总理报告后,内务部要求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全面复查根据第178/2024号法令(经第67/2025号法令修订补充)离职并享受制度待遇的所有情况。对于已经明确的问题,必须主动克服和处理;超出权限的情况将由该部汇总并报告总理审议。

副部长强调:“精神是,在复查结果出来后严肃处理,不让国家财政流失,同时确保机构始终有足够能力和人力履行职责。”

内务部组织编制司司长武海南在回答同一问题时表示,在国家审计署抽样的档案范围内,违规、差错情况“并不多,占比不到1%”。他说:“国家审计署指出的差错主要存在于组织实施环节。”

他还强调,第178号法令于2024年底颁布,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必须在短时间内紧急实施,因此一些地方的理解和做法尚未统一。一旦确定存在错误发放,相关机构必须主动处理并将资金收回财政。

对于被不按规定安排离职的人员,是否重返工作岗位将取决于各机构、地方的人力需求。

越南:收回第178号法令错误支出款项时不得造成流失

7月底,国家审计署向总理报告了对因机构调整而离职的干部、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执行政策情况的审计结果。该结果基于对10个地方和4个中央机构的抽样审计,而非对全国所有档案的复查。

10个地方包括河内、胡志明市、同奈、林同、多乐、嘉莱、西宁、芹苴、金瓯和山罗。四个中央机构包括政府办公厅以及教育培训部、文化体育旅游部、建设部。审计发现,一些案件在确定对象、计算待遇方面不正确;特别是在山罗,存在错误发放对象且尚未收回全部经费的情况。

第178号法令由政府于2024年底颁布,随后经第67/2025号法令修订补充,规定了因机构组织调整而受影响的干部、公务员、职员、劳动者和武装力量的制度、政策。根据对象、工作年限以及距离退休年龄剩余年数,离职人员可享受提前退休或辞职政策。

据国家国库称,截至2025年底,财政已为根据第178号法令离职的117,073人支出163.482万亿越南盾。

武遵

(编译:Jon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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