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剛剛向各廳局部門和投資商發文,要求加快以公私合作(PPP)模式——即BT合同(建設-移交)——實施的投資項目進度。

值得注意的是,胡志明市將集中運用《城市發展法》來加快緊迫項目的審批手續,這些項目需要立即實施。

9個BT模式戰略項目

根據指示,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要求投資商和BT項目企業抓緊組織編制、完善並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施工設計、概算和項目合同草案等文件,確保符合規定。

投資商對文件、數據和提案方案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承擔法律責任,並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負責。該市要求不得因提前實施部分工作而影響工程質量、安全,或在未獲有權機關批准的情況下產生國家義務。

該市建議投資商和BT項目企業主動配合,為每個項目制定詳細的實施計劃,其中要明確工作任務、進度節點、關鍵路徑、產出成果和執行責任,並附上甘特圖進度表。

作為PPP項目評審委員會的常設機構,財政局被責成與相關廳局部門配合,抓緊組織評審可行性研究報告,彙總結果並按規定提請有權機關審議批准。此項任務須在9月18日前完成。

財政局負責審查支付資金來源結構、國家財政預算的平衡能力(如有)、支付土地基金的價值和使用原則。該局配合確定土地基金的具體位置、邊界、面積、法律現狀和預計價值,確保符合已批准的投資主張、規劃、土地使用計劃及法律規定;及時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報告並提出超出權限事項的處理建議。

處理職權範圍內的工作,不推卸責任

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局牽頭審查土地來源、管理使用現狀、收回、分配、出租、變更土地用途的條件,以及針對擬支付土地基金的補償、支持和安置方案。

同時確定可行性、開發能力及相關財政義務,並送財政局彙總。該市要求不得提議使用法律依據不充分或有爭議、重疊、未解決障礙的土地基金……

司法局配合,根據牽頭機構的要求,對法律規範性文件草案、項目合同草案及跨部門法律問題提出法律意見。

司法局注意管控權限、程序、手續、風險分擔、支付條件、違規處理機制及各方責任,確保國家的合法權益。

各專業項目管理委員會抓緊充分履行管理、跟蹤、檢查、監督進度、質量、成本、資金使用以及合同簽訂前後投資商義務履行情況的職責。不得在不符合條件或違規確認工程量和費用的情況下實施項目。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領導要求各機關、單位負責人和投資商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嚴格執行上述任務;主動配合處理職權範圍內的工作,不推卸責任。

若出現超出權限的困難和障礙,及時報告牽頭機構以便彙總、參謀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審議決定;對參謀、建議內容的進度、質量和合法性負責。

運用《城市發展法》加快進度

為加快項目進度,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責成建設局抓緊研究,參謀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落實《城市發展法》第15條第2款b項的規定,確保符合權限、程序和《城市發展法》的生效時間。此項任務須在9月20日前完成。

根據《城市發展法》的規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決定,在公共投資項目、PPP項目屬於已決定投資或批准決定的重大、重要項目後,投資方或投資商可組織編制、審查、批准施工設計和施工概算並組織實施。

項目分解為組成部分、子項目不取決於公共投資項目、PPP項目獨立運行的要求;同時開展準備、勘察、設計和實施項目的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