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規劃可再生能源樞紐以構建綠色供應鏈

9月8日,越南電力局(EAV)與德國國際合作機構(GIZ)在河內舉行的一場關於可再生能源樞紐的研討會上,與該國企業及國際專家討論了這一模式。

越南電力局副局長曾世雄表示,越南的能源轉型要求可再生能源發展不能僅停留在擴大發電裝機容量上。

“隨著越南加速推進能源轉型、力爭到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可再生能源發展需要與工業、基礎設施、供應鏈、科學技術以及人力資源緊密結合,”曾世雄說。

這一更為寬泛的思路體現在修訂後的《第八個電力發展規劃》中,該規劃提出到2030年建成兩個跨區域的可再生能源產業與服務樞紐。這些樞紐旨在將可再生能源發電與配套產業相銜接,並推動全價值鏈實現更高程度的本地化。

未來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為這類樞紐提供了經濟上的依據。按照規劃情景,到2050年,陸上和近海風電裝機容量可達84.7至91.4吉瓦,海上風電可擴大至113.5至139.1吉瓦。太陽能裝機容量(包括集中式電站和屋頂光伏系統)可達到約293.1至295.6吉瓦。

對政策制定者而言,問題日益在於:這種擴張如何在發電之外創造工業價值。

越南電力局設想的是一種一體化模式,將清潔能源發電與機械製造、港口物流、運營與維護(O&M)、綠色工業園區以及勞動力培訓相連接。這種一體化有望使可再生能源投資支撐更廣泛的國內製造業和服務業基礎。

越南規劃可再生能源樞紐以構建綠色供應鏈

GIZ能源支持項目主任克里斯蒂安娜·哈格內德表示,GIZ及其越南合作伙伴正在開展研究,為政策制定提供更有力的證據基礎,包括對現有能力、基礎設施缺口以及開發可再生能源樞紐所需法律和資金條件的評估。

“可再生能源樞紐可以幫助越南增強國內工業能力,從能源轉型中創造附加值,並提升越南企業參與區域和全球可再生能源供應鏈的程度,”她說。

然而,要把這一概念變成實體樞紐,需要大量投資,尤其是海上風電相關的基礎設施。

塔筒、基礎、風機等部件重量可達2500噸。因此,服務該產業的港口需要深水航道、高承載能力、大面積的組裝場地以及專業船舶的通行條件。

研討會上提出的估算顯示,港口堆場和碼頭需要承受每平方米15至25噸的荷載,而每1吉瓦海上風電裝機可能需要約30公頃的組裝空間。基礎港口基礎設施投資可能達到每100公頃約11.6億美元,這使得公私合作模式和長期支持機制可能變得尤為重要。

會上提出了兩大工業—港口集群的設想。南部集群涵蓋頭頓、平順和寧順,可利用現有的油氣基礎設施、深水港口和海洋工程經驗,開展部件製造與運維服務。

與此同時,以海防和廣寧為中心的北部集群,則可依託其鋼鐵和機械工程產業以及成熟的港口基礎設施,發展大型配套產業綜合體。

越南在油氣和海洋產業方面也具備先發優勢。越南石油研究院指出,在鋼結構製造、海上結構物、港口、物流和技術人員等方面已有的能力,是培育國內海上風電生態體系的基礎。

然而,吸引製造商不僅需要工業能力。與會專家強調,擁有持續10至25年的穩定項目儲備,對於讓設備製造商有信心投資至關重要。他們還指出,直接購電協議、可再生能源集中開發區以及分階段本地化政策等機制,可以在不過早提出不切實際要求的情況下支持國內生產。

國際經驗表明,並不存在單一範本。德國的庫克斯港展示了在港口、工業用地和物流方面持續投資的作用;中國的陽江和汕頭則將製造、研發、測試、培訓與港口運營融為一體。英國的格里姆斯比和亨伯體現了海上風電運維帶來的長期經濟貢獻;丹麥的埃斯比約則展示瞭如何將現有的油氣基礎設施和能力轉用於海上風電。

越南規劃可再生能源樞紐以構建綠色供應鏈

因此,對越南而言,發展可再生能源樞紐與其說是複製某一海外模式,不如說是將本國可再生資源與現有產業優勢相結合。隨著到2030年建成兩個樞紐的目標確定,基礎設施、投資、本地化和項目儲備方面的決策,將決定未來可再生能源價值鏈最終能在多大程度上在越南本土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