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發展法:為胡志明市解開‘天上’與‘地下’的束縛

9月21日下午,胡志明市人民議會舉行第五次會議,分組討論市人民委員會的呈文,其中突出的是關於落實《城市發展法》的24項決議草案的討論。

胡志明市人民議會代表包括各坊社領導、企業界代表以及各部門代表,提出了許多熱忱意見,以發揮《城市發展法》帶來的機遇,促進城市發展。

從推動地下發展

代表梅友決(守德坊黨委書記、人民議會主席)評價說,具體化地下空間開發和TOD(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城市發展模式)規定的決議草案,將為實際開展創造重要的法律基礎。

梅友決代表分析說,此前胡志明市曾有開發地下空間的想法,如在9月23日公園建設地下停車場,但未能實施。隨著與《城市發展法》相關的規定的通過,將有法律基礎來推動胡志明市地下空間的發展。

代表阮玉文(胡志明市民用和工業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建議,TOD發展需要儘早、明確地公佈規劃。並且,為了使《城市發展法》的規定真正‘鬆綁’,不能僅僅停留在減少手續上,還要吸引大型投資者參與項目開發。

城市發展法:為胡志明市解開‘天上’與‘地下’的束縛

到‘空中’電力連接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向市人民議會會議提交的與《城市發展法》相關的內容之一是決議草案,規定擴大發電單位與城市管理範圍內的用電客戶之間直接購售電的對象、參與條件和機制。

代表梅友信(胡志明市企業聯合會主席)評價說,擴大直接購售電是積極信號,有助於將電力從‘過剩方’輸送到‘短缺方’。

然而,梅友信代表建議需要繼續關注,使決議具有可行性。例如,液化氣發電廠向工業園區內的工廠售電,如果必須有‘專用連接’,則很難實施。需要考慮更多解決方案,讓發電廠可以租用、開發國家電網,將電力從‘過剩地’輸送到‘短缺地’。

代表範文詹(胡志明市中小企業協會主席)建議,在推動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城市發展(TOD)時,也需要將土地的增值轉化為城市的資源。

‘地鐵和TOD將大幅提升車站周邊的土地價值。胡志明市需要繼續研究機制,以開發土地基金、拍賣、項目招標以及TOD區域周邊的適當金融工具,確保透明,為國家收回資金,並與民眾利益和諧’——範文詹代表強調。

城市發展法:為胡志明市解開‘天上’與‘地下’的束縛

坊社主席將有權對違規工程切斷水電

許多代表關注的一項內容是決議草案,規定對胡志明市範圍內的工程、生產經營場所採取要求停止提供電、水服務的措施。

代表阮文達(平泰坊人民委員會主席)建議決議草案需要更明確規定坊社人民委員會主席在發佈或延遲、未及時發佈對違規工程停止供電、供水的決定時的權限和責任。

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城市委員會主任黃松同意這一觀點,表示將吸收代表意見以完善決議草案。

‘建設違規發生得非常快,因此將停止或恢復水電服務的決定權明確授予坊社人民委員會主席是必要的’——黃松強調。